第22章 一個都沒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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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是種比死亡更殘酷的折磨。 因為它先給你光,再讓你看清,這光不是照你的。
    逃出來的第十天,我開始打聽老六的下落。
    最初隻是本能:他留了通道,他留了資料,他留了備份。按老六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設退路。
    我以為,隻要我活著,他就肯定活著。
    可現實,比這更快地碾碎了我這點可憐的信仰。
    我從環衛棚區坐了一個小時公交,繞到廠區後圍,找了一家五金店借手機,撥通了廠區總機。
    “您好,這裏是南境晨豐工業園區管理部。”
    我壓低嗓音:“請問……編號2356的工人李宏勝老六)在嗎?”
    對方翻了幾頁文檔,遲疑了一秒:“……他已經‘離職’了。”
    “什麽時候?”
    “……上個月末。”
    “原因?”
    “統一調崗,人未報到,係統歸類為自動放棄。”
    我心一涼。
    我咬牙追問:“他屍體在哪?”
    那邊掛斷了。
    我換了三個地點,換了四種話術,先後打給廠人事、廠醫務室、安保值班台,全都打太極、回避。
    最後一個電話,是我裝作其“親屬”,語氣焦急,說他“未歸家數月”。
    人事科一個中年女人語氣敷衍:“他工作期間曾出過意外,後轉送至廠方‘特殊處理處’,情況不便公開。”
    “您若是親屬,請走正規申報流程。”
    我問:“那他現在還活著嗎?”
    “……不好意思,我們這邊沒法回複。”
    我瞬間明白了。
    他們不會明說人死了。
    他們隻會“讓這個人消失在流程裏”。
    我回到棚戶區,坐在老秦破棉被上,一口一口吃冷飯。
    他問我:“查到了?”
    我點頭:“查不到。”
    他沒再追問,隻歎了口氣:“我早說了,城市不養逃出來的人。”
    第二天,我去查莊悅。
    我用了她曾給我的一張舊賬單底紙,偽造成“工資申請回函”,去騙她所在出納部門的門衛登記記錄。
    一個工友看了看我紙條,低聲說:“這個女人……三周前就‘換崗’了。”
    “去哪?”
    “不知道。原本說調去倉儲部,但沒人見過她出現在新組。”
    “她還活著嗎?”
    他搖頭:“廠裏有時候人調走,就再也沒回來過。沒人敢問。問多了就換你走。”
    我蹲在門口,盯著那道藍灰色廠牆,看著員工陸陸續續進出,有人抽煙、有人騎車、有人耳機塞著。
    他們不知道,那些曾想活著離開的人,現在連影子都沒剩。
    許洪亮呢?
    我曾聽說他被送進“心理安置間”,廠區東南的一幢封閉宿舍。
    我用望遠鏡看見那棟樓的窗戶,全都貼了防窺膜,門口設崗,進出必須有指令碼。
    我寫了張紙條,綁在一隻裝飯盒的塑料袋底部,扔進了送餐車隊伍裏。
    第二天,那隻袋子出現在垃圾桶裏,連字都沒撕。
    我知道了。
    他們一個都沒逃出來。
    那晚,我在棚區小賣部花最後10塊錢買了支記號筆,又翻出一個空紙箱,撕成一塊板子。
    我坐在地上,寫下八個字:
    “他們一個都沒逃出來。”
    下麵,寫了一排名字:
    老六、小翠、董姐、老楊、韓一鳴、許洪亮、莊悅……
    我把這塊紙板釘在城市南站洗手間外的告示牆上——那裏每天至少有五百個路人經過。
    我站在旁邊,看著每一個人掃一眼,然後——
    轉頭走開。
    有幾個年輕人拍照,有人悄悄笑了。
    還有人指著我對同伴說:“神經病吧……又在鬧失蹤。”
    我本以為,會有人問一句:“誰是老六?”
    可沒有人問。
    回到棚裏,老秦一邊炒蛋,一邊說:“你還真貼了?”
    我點頭。
    他歎了口氣:“我跟你講個事。”
    “你說。”
    “十年前,我們這兒有個老人,從老礦坑出來,帶了一卷‘采空區崩塌’圖,說那是礦主瞞著政府的‘紅線圖’。”
    “他天天站路邊舉圖,說‘別再挖了,會死人’。”
    “結果呢?”
    “他圖沒掛兩天,就被派出所以‘擾亂秩序’帶走了。”
    “人呢?”
    “後來他老婆說,那圖是假的,是他胡編的。”
    “你信嗎?”
    “我信。但她不敢信。”
    老秦把鍋蓋一掀:“你知道她最後怎麽說嗎?”
    我搖頭。
    “她說:‘他要是講真的,我們一家人都活不了。’”
    我一夜無眠。
    那塊貼板在第三天清早被清理隊鏟走。
    角落裏,有人用水槍衝過那麵牆,把“逃出來的人”洗得一幹二淨。
    像什麽都不曾留下。
    我明白了。
    這城市沒有煉獄。
    它根本不在意你是不是來自地獄。
    那天,我從市場偷了張廢地圖,用紅筆畫了一條線:
    從“廠區圍牆”到“城市便道”,再到“棚戶區角落”,最後寫下四個字:
    “自由無門。”
    我在地圖背麵記下:
    “他們一個都沒逃出來。”
    “但我還在。”
    我現在知道,我得做點別的。
    我不能隻是貼紙條,不能隻是喊名字。
    我要開始——反咬一口。
    他們掩埋那麽多屍體,弄丟那麽多聲音,總得有人爬上去,撕下一點皮。
    哪怕一指甲蓋厚,也夠他們疼上十年。
    我收拾包裹,換了件舊軍裝,剪去頭發。
    那天我走在路上,像極了另一個自己。
    一個還沒死,但不打算繼續活得幹淨的人。
    我不是為了複仇。
    我是為了讓人記得他們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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