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絕不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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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樺臨市淞文口,一名女子被一男子奸汙後殺害。經調查後,這名女子曾被凶手跟蹤、尾隨、偷拍、騷擾長達兩年,期間有過11次報警記錄,報案後警方以批評教育為主要懲戒,並提醒受害人自己要小心警惕。官方通報這名女子在被殺前遭受過嚴重的虐待,6根肋骨骨折。”
檢察官急著問道:“被告,你說的這些和本案無關。你隻需要回答我的問題。”
向遠航沒有理會他,隻是自顧自地繼續說:“2022年10月,狄陽市秋樞縣,一名女子被前男友多次跟蹤騷擾。在女子多次報警後,該男子不僅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女子不堪其擾之後幾次搬家,並更換手機號。最後凶手通過網絡尋人找到她,並將其殺害。”
“2023年4月,就在湯州市的槐岸區,一女子死在自己回家的途中。經調查凶手是她的房東,曾經在女孩租房門口偷窺,並試圖打開密碼鎖,被監控拍到後女孩報警,警方隻拘留凶手兩天,女孩立刻退租搬家。其後凶手跟蹤尾隨她兩月,最後將女孩殺死。”
他頓了一下,才轉頭看向檢察官,緩緩問道:“檢察官,請你告訴我,我要如何通過程序正義,擺脫受害人這種無賴的糾纏?”
檢察官一時語塞,剛剛那幾個案例都是近年發生的,受害者發現危險後及時求助,但最後都慘遭毒手。向遠航的回答把他反駁的路都給堵死了。
檢察官讓自己冷靜下來,他問道:“所以,你認為,為了擺脫受害人的騷擾,以求自保,你持刀行凶導致受害人重傷殘疾,生活無法自理的行為是正當,是合理合法的,是嗎?”
“檢察官,你是沒有看過我的證供,才問出這種不專業問題嗎?”向遠航反問。
“被告,請你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回答問題!”
“我的供詞裏從來沒有說過我的行為是正當的、是合理合法的。檢察官,無中生有不符合法律的客觀性。你知道的吧?”
向晴空在一旁憋笑,原本檢察官是想給向遠航挖坑,沒想到把自己給坑了。
麵對誘導性提問,絕對不能順著對方的思路走,以免掉入陷阱。要反駁就要前後句一起反駁。
不過,向遠航平時看新聞還能記得這麽清楚?難怪病會越來越嚴重。
根據權威醫療機構研究的結果,長時間接收社會負麵新聞,會導致大腦激素分泌短暫失常,負麵情緒持續積累會導致人體免疫力下降。
向晴空開始發愁,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了,他放心不下的事情卻越來越多。
檢察官追問:“也就是說,你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是犯罪行為,對嗎?”
“我怎麽認為不重要,這要看法官如何判定我的行為。”
檢察官有些被激怒,他沒想到自己的提問就這樣被反駁回來。
他有些激動道:“你方才所說的案例受害者都是女性,可你是男性。就算受害人騷擾糾纏威脅你,你也比這些女孩子有辦法吧。搬家、去外地甚至遠離這裏,這些都是解決方案。是你自己對受害人積怨已久,才會選擇這種暴力的方式解決,是不是?!”
“憑什麽?”幾乎是檢察官話音落下的同時,向遠航反問道。
檢察官一時被問住,有些沒反應過來:“什麽?”
向遠航嚴肅道:“憑什麽要我離開這個地方?錯的人又不是我。我的老師同學,我的朋友同事,我在乎的人都在這裏,憑什麽要我放棄這一切?憑什麽要我遠走他鄉,把我重新建立的世界拱手相讓給一個無恥之徒?”
莫友德激動地吼道:“你這小兔崽子,你把老子害成這樣你還說我無恥。你t才是個混賬龜孫。”
檢察官趕緊讓莫友德冷靜下來別在法庭上吵起來,會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向遠航沒有理會他的辱罵,接著說道:“剛剛那幾名受害女性,在沒有受到物理傷害前,公安機關對凶手都是無從製約的。我隻是不想步她們的後塵,不想變成一具冷冰冰的屍體,一份刑事案件的素材,一起被淹沒在眾多記錄裏,絲毫不會起到警示後人作用的案件。”
“所以,你就選擇行凶傷人,以暴製暴?”檢察官問。
“不可以嗎?”
“當然不行。如果允許以暴製暴,那律法的公正公平,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意義又在哪裏?”
“我和我的母親被他毆打虐待的時候,法律公正過,社會治安的穩定維護了?啊,我知道了,家庭不是公共場合,不算社會,對嗎?”
“被告,你不要強詞奪理,巧言令色。現在我質問的是,你行凶傷人,是因為曾經被家暴的仇恨,才選擇傷害我受害人導致他終身殘疾,是不是?”檢察官激動到連用詞都犀利了起來。
向遠航將目光移開,冷冷說道:“我方才的陳述表示我是為了自保,檢察官硬要我承認是因為仇恨,這樣的盤問有意義嗎?”
段律師急道:“反對,反對公訴人在質問時帶入自己的主觀判斷。”
法官回應:“反對有效。公訴人,請注意提問的方式。”
“是。”
檢察官冷靜下來後,換了個問法:“好,我們暫且相信,你約見受害人是為了解決問題,與他發生矛盾爭吵毆打算是你正當防衛。那之後呢?你拿起凶器,割斷受害人的四肢肌腱,這麽有技巧的傷人方式,你難道不是故意的嗎?”
“我是故意的。”向遠航平靜地回答。
這下連檢察官都訝異了,因為剛剛一直被被告反駁,沒想到他就這麽直白地承認了。
“你承認你是故意的?”他重複問了一遍。
“是。我承認。”
一旁的段律師額角開始冒汗。這個問題他知道向遠航會這麽回答。當事人從自首之後就一直是坦白交代的狀態。這種手法說不是故意,也存在狡辯的風險。
檢察官追問:“你故意行凶,動機也是自保?”
“是。”
段律師辯護道:“審判長,我的當事人不僅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保護被受害人威脅的女朋友及其未成年的兒子。剛才視頻裏受害人已經用他們威脅過我的當事人了。而且這種威脅還不止一次。”
“不是。”向遠航忽然反駁段律師,“我就是為了自己才動手傷人的。”
“向先生……”段律師低聲急道。
向遠航接著說:“既然他是個危險人物,那我隻能選擇不讓他有傷害人的能力。那些受害的女孩子,年齡都隻有二十多歲。大家是不是覺得,凶手隻是剝奪了她們的生命。”
“不是的,那些凶手剝奪的是她們未來至少五十年的人生。我查過,這幾個案犯最高的判刑也才十八年。用時間維度來衡量是不是就很可笑了?凶手還有活著出獄的那天,而死者永遠地失去了未來的一切。”
旁聽席上,一位身穿黑色工作套裝的女性為他鼓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