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過度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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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小姐,請問你認識受害人嗎?”
    “認識。”
    “你與受害人見過幾次麵?”
    “三次。”
    “你能詳細描述這三次見麵時的情形嗎?”
    “第一次見麵是在普雷遊樂中心的門口,正好是閉園的時間,我隻和他打了一個照麵。第二次是他來我的公司,啊,準確來說,是我之前的公司找他的兒子,他見過我,知道我是公司領導,所以想找我幫他走後門,安插職位。但我拒絕了。第三次在譽仁中學的門口,我去接我的兒子放學,他當時就在門口等著我們,還對我和我的兒子說了一些暗示的有隱藏危險話。”
    “所謂暗示的話具體是什麽?”
    “他和我打招呼,然後說,‘這是你兒子吧’,還把手放在我兒子的肩膀上,最後說要我帶句話給我男朋友,都是一家人,以後還請多多照顧才是。”
    段律師追問:“你認為,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這很明顯,就是威脅嘛。他在提醒向遠航,他已經知道我的身份,還特意找上了我的孩子讓我帶話,就是在威脅,以後他想要什麽必須給他。不然他就會一直糾纏我們,甚至會傷害我們。”
    段律師轉身麵向法官道:“審判長,根據曾女士的證言,受害人在與曾女士第三次見麵的時候就出言威脅,請注意,這隻是第三次見麵。可見,受害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連一個未成年的高中生都是他的籌碼。所以,被告人對受害人的危險程度的判斷並不過分,甚至是必要的防備。”
    “因此,被告人在與受害人見麵之前他才會做好準備,之前我強調過,被告人購買刀具作為武器,以及提前錄音隻是為了自保和取證。”
    鄭法官點頭,他轉頭問檢察官:“公訴人你還有問題需要詢問嗎?”
    “有。”檢察官用力地回答。
    “曾小姐,請問你與被告是戀人關係,對嗎?”
    “對。”
    “你們交往多久了?”
    “從去年的4月開始交往。”
    “你和受害人第一次見麵,是否知道他和被告人的關係?”
    “我不知道。但回去之後,他就和我坦白了。”
    “包括受害人長期家暴和殺人服刑的事情。”
    曾雨晴點頭:“對。”
    “那第二次見麵時,受害人是不知道你和被告人的真實關係的,是不是?”
    “是,我男朋友不想我被糾纏,對他父親隱瞞了我和他的關係。”
    “辯方律師說,受害人有前科,是危險分子。但你和受害人二次見麵,你作為女性並沒有攜帶武器防備他吧?”
    “有啊。”曾雨晴理所應當地回答道。
    穀檢察官一愣,反問道:“有?那你帶了什麽?”
    “自衛防身戒指,我手上這個,裏麵藏有刀片。”曾雨晴把戒指交給法警,法警遞給審判長檢查。
    檢察官大概是還想用質問向晴空那一套質問曾雨晴,來否定莫友德的危險性。但是作為男性的他忽略了一個很致命的問題。
    法官問曾雨晴:“你是一直都戴著這個戒指?”
    曾雨晴回答:“對,我隻要外出都會戴。”
    檢察官追問:“證人,請你注意,在法庭上不能做偽證!你真的一直戴著這枚戒指?”
    “這戒指我已經戴了五年了,我之前公司的員工,都可以為我證明。我為什麽要說假話?”曾雨晴反問,“啊,我懂了。你們都是男人,對女性生存的潛在風險一定是缺乏認知的吧。”
    “我是86年生人,從小我就被長輩告誡過,天黑了不要在外麵逗留。長大後,我的老師教育我們,女孩走夜路,聽見身後有腳步聲要趕緊回家。坐電梯一定要別人先按樓層,出去玩離開視線後的飲料千萬不能喝。坐出租車前要記下車牌號,發給朋友或者家人。我的包裏常年放著電子報警器。前些年還有女藝人的父親給孩子申請電擊棒防身用的新聞。當然,女性被殺害的新聞,我就不多說了。你們應該比我清楚。”
    “之前我的車被劃花過,四個輪胎還被戳破過。後來報警,警方也抓到人了。說是案犯剛剛失業,對社會心懷不滿,於是找有錢人的車進行報複。反正他一窮二白,賠不起。也不打算賠。”
    從那以後她就學低調了,連車都是托朋友買的性能好點的二手車。
    “檢察官的出身,應當是家庭條件極為優越的。對於我們女孩子常年戰戰兢兢活著的警惕心態是不是非常不理解?沒關係,我現在告訴你,你還能更新一下數據庫。”
    向晴空在旁聽席偷偷憋笑,雨晴姐姐一定忍了好久了,這才哪兒到哪兒。
    曾雨晴繼續說:“哦,對了,我的車裏還有安全錘,是為了避免發生意外被困在車裏。不過,用來自衛反擊也挺方便的。”
    檢察官被打亂了質問的節奏,一時無語了片刻。
    他重新問道:“曾小姐,你說,第三次見麵受害人莫先生他是在威脅你,但是那些話聽起來就是很普通的打招呼。”
    曾雨晴提了提嘴角,諷刺地笑著道:“你可以問問他,他來找我是什麽目的?”
    “莫先生?”
    莫友德說:“我就是去和她們母子打招呼的。”
    曾雨晴問:“你是知道我和向遠航的關係之後才來的吧?”
    “我……”莫友德本來想說不知道,但他想起自己說了一家人,前後矛盾會被看做是撒謊。
    “知道還是不知道?很難回答嗎?”曾雨晴問道。
    莫友德怕說錯,沉默不答。
    曾雨晴提高一點聲音說:“在場的各位司法長官們,請你們試想看看。一個與你僅有兩麵之緣的有殺人前科,剛刑滿釋放的人,突然找到你孩子就讀的學校,還拍了拍第一次見麵的未成年孩子的肩膀,說出‘都是一家人,以後請多多照顧’這種話。你們作為家長,會覺得這是打招呼,還是威脅呢?”
    “而在這件事之後,他做了什麽?向被告人,也就是我的男朋友索要錢財,這不是威脅勒索是什麽?上次庭審的聊天記錄裏,不是有他勒索的證據嗎?既有前因,又有後果。人證物證俱在,這還不夠清晰明確嗎?”
    段律師配合道:“審判長,是4號證物裏的聊天記錄,這是10月25日當天的記錄,請您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