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立春小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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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春原本不叫立春。
    她活了二十八年,曾有好多的名字。
    最早在那個小漁村的時候,她被爹娘叫做‘賤女’。
    作為家中的老十三,她如村中所有人一樣,有幾個‘嫁’入大戶人家的姐姐,幾個隻存在於旁人口中,卻消失無影無蹤的姐姐,幾個因手腳麻利而被留在爹娘身邊,不肯輕易許配人的姐姐
    但她也更特別一些。
    那就是她家的爹娘始終沒有生下一個男孩。
    這是要命的事。
    不是什麽傳宗接代,繼承香火於小小的她而言,這意思就隻是原原本本‘要命’的意思。
    一直生不出男孩,爹娘就要一直生。
    可打漁也不是什麽緊俏事,有多少收成全憑天意,多一個人就多一張嘴,多吃一些別人的份。
    沒什麽能從殺人更節省糧食。
    那些遙遠而又模糊的記憶之中,她也曾數次在打漁時被爹娘丟下海去,好在有大姐把她撈回來,又同爹娘反複提及她容貌很好,晚些說不準能換些銀錢,才勉強撿回一條命。
    但她勉強撿回一條命,就得有其他人丟掉命去。
    在她之後,爹娘又生了兩個妹妹。
    那兩個妹妹都是一落地,一口奶都沒喝,被看了一眼胯下,便被丟在了打漁的魚簍裏。
    魚簍腥臭,蠅蟲漫天。
    她們就那麽從白天哭到晚上,從一開始被蚊蟲啃咬時的大聲哭鬧,而慢慢變得無力反抗
    最後,‘嚶’的一聲之後,便再也沒有了動靜。
    這聲音同年少時無數夜晚村中的動靜逐漸重合,她做夢都想離開那片漁村。
    可她腳步那麽短,那麽矮,肚子那麽餓,兜兜轉轉也沒能走出去。
    她隻能等,她想過自己或許會像那些嫁入大戶人家的姐姐們一樣,被爹娘送去大戶人家裏麵伺候人,隻要能離開這個漁村,什麽都是好的。
    但她沒想到,爹娘為了多一兩銀錢,將她賣給了一戶死了兒子的人家,要她陪葬冥婚。
    那是她的第二個名字,她叫‘陳家婦’。
    她想跑,可被毒打一頓後塞到了棺材裏。
    她不想死,很不想死,所以憑著自己憋氣打漁,警戒呼哨不輸頂頂好漁夫的本事,硬生生在棺材裏打起了許久許久呼哨。
    她渴望有人路過這片墳地救下她,所以這回打呼哨打的也格外久,久到許是過了日,過了夜,幾乎是要憋死的時候,有個膽大的屠夫聽到聲音,挖開墳墓救下了她。
    那年她十三,屠夫三十有六,生的肥頭大耳,是個酒渾蟲,有過妻兒,不過妻兒難產,一屍兩命
    但,她真心謝他,於是便跟在他身後,硬要嫁給屠夫,用以報答他。
    屠夫雖生的凶悍,乍一看不像什麽好人,可心腸卻不壞,他說她太小,還沒一隻小狗兒大,不能給他當媳婦,但可以留下給他當閨女。
    於是,她有了第三個名字,‘小狗兒’。
    阿爹的營生雖也不是時時都好,可殺豬時旁人不要的下水卻也夠她滿足。
    那三個月裏,阿爹在外殺豬,她就在家中將那僅有的幾件家當擦了又擦,期許著阿爹今日替人主人家殺豬時,主人家能不要那幾件下水,她也要起鍋燒肉,和阿爹一起飽餐一頓。
    可三個月後的某一日,她盼呀盼,沒能等到阿爹先回來,卻等回了將她封進棺材的陳家人還有幾個官差。
    同在一個縣城裏,陳家人看到墳墓被挖,知曉她逃走,又經鄰裏聽聞屠夫多了一個女兒,便使了些銀錢帶著官差上門,將她抓個正著。
    等阿爹回來的時候,她已經又被打了個半死。
    阿爹見她如此,大怒著衝進門,可那些官差見他一臉凶相,竟是先一步動了手
    阿爹倒下的時候,很沉,很沉,怎麽也扶不起來。
    官差們見有人死,摸走了家中為數不多的幾件值錢東西。
    陳家人有官差撐腰,也不十分膽小,生拉硬拽又將她賣了。
    小狗兒沒了家。
    她也換了第四個名字,叫‘艾草’。
    艾草是個沒開臉的雛妓。
    老鴇見她有幾分姿容,讓她跟著一個名叫‘芙蓉’的頭牌,順勢學學芙蓉是怎麽伺候人的。
    在那個白天死寂,夜晚猶如鬼魅橫行的地方,人人都說芙蓉的脾氣不好。
    她最初的幾年裏也這麽覺得,因為芙蓉總是對她沒什麽好臉色,也總是將她的臉打的青一塊紫一塊好久消不去疼。
    但是後來,那群大老爺們來的時候,芙蓉姐姐卻還是擋在了她的身前。
    她看得出來芙蓉姐姐分明害怕的渾身都在發顫。
    可芙蓉姐姐卻仍指著她臉上的青紫,說她醜,不好看,不會伺候人,不如由芙蓉來伺候,讓那群大老爺們放過小小的她
    她那天站在門前站了很久,她想,等芙蓉出來,她往後發誓再也不偷偷往芙蓉的茶裏吐口水。
    可芙蓉沒能出來。
    芙蓉被活生生打死在了屋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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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也被其中一個對她臉上紅腫頗為感興趣的老爺隨手一指,帶走,成了三十七房小妾。
    在那個人人都挨過鞭子的縣衙後宅裏,這回,那個小漁村裏出來,本能成為最警戒,最厲害漁手的女娃娃,又換了個名字,‘三七’。
    至此,她已經在十年裏換了五個名字,卻仍說不上來心中的難受到底是什麽。
    分明,這回,比先前所有的名字都算好。
    分明,這回,除了挨打,她已經能夠吃飽飯,甚至還比從前胖了不少。
    分明
    挨打其實也還好,因為她所知的尋常人家,婦人平日裏也少不得被打。
    她該滿足的。
    隻是,她站在四四方方的屋簷下時,偶爾還是會打呼哨。
    隻是,燕子飛過的時候,她仍會試試自己的目力可否還能看清燕子的每根羽翼
    她該滿足的
    隻是,可能還需要一些日子。
    她如此想著,但,世事的難料再一次超出了她的想象。
    那一日,縣衙後院火光四起。
    人人惶惶自危。
    那一夜,武庫之中燈火通明。
    小娘子說,名垂青史。
    淚光與火光一同燃燒的夜裏,她終於能回想起年少時在那個滿是鹹腥味的海邊,阿爹把她推下海時,她奮力扒在甲板上時說的話語——
    她說,爹,別殺我,隻要給我一口飯吃,我做的一點也不比男人要少,我能網到很多魚,我能讓大家夥都吃飽飯。
    親爹沒信她,把她推下了海水。
    不過,餘縣令信了她。
    餘縣令給了她歸處,給了她一把弓,給了她一個生機勃勃的好名字,立春。
    而如今,一個平平無奇的午後,餘縣令又找到了她,給了她官印,給了她人手,給了她銀錢,對她說
    “立春,願不願去淮南出個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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