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塔內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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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紀元·第一百三十八日·共義塔·律議內署
【一】封限提案
早朝未啟,塔律署內第一廳燈火已燃。
魏殊身著正律長衫,手持銀骨簡卷,立於主壁“頻鏈總表”之前,簡卷上刻著六字:
《灰頻封限修正案》。
此為《共義表達結構總典》第七章·頻權細則的修改提案,主要內容如下:
灰頻表達僅具“存義”資格,不具“表達權前綴”功能;
灰頻表達不得參與“公共文義係統”律文、教本、公示)引用;
灰頻表達存續期限定五年,如無轉頻成果,則封存歸檔,不得再列為製度義項來源;
灰頻表達必須由主頻製譯團隊監督、每年評鑒一次;三次無成果者,歸除表達籍。
魏殊將簡卷遞於塔法首錄時,平靜道:
“灰頻若不設界,共義必成泛聲之泥。
表達本意為識、為義、為序,不為泛濫之共感。”
他望著頻鏈表上那道被新增的“眾頻”,手指停在“灰頻眾頻通轉鏈”之下,輕聲補一句:
“亂,自此入塔。”
【二】風入民間
封限提案尚未公開,社會回響卻已先行傳來。
長安西市,夢火裔炭文館被勒令關閉。理由是“文形不清、語義未歸、具煽惑之嫌”。
姒然趕至時,炭文已被潑水洗盡,焦痕溶於地磚,猶如燒字被浸死於石中。
館主·璃奧是她的叔祖,麵色灰白,一言不發,隻遞來那塊未毀的壁炭。
上書四字:
“我們曾說。”
姒然未哭,隻輕輕將炭塊包入袖中。回塔途中,她穿過鍾樓街,看到一座新啟的“律義學館”,標語赫然寫著:
“歸頻為正,正音為法;未歸之言,勿作規範。”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灰頻被存”與“灰頻被聽見”之間,還有萬重山海。
【三】塔中風變
沈茉淩收到魏殊提案時,正與塔法首官審定“眾頻遞交製度”初表。她看完修正案,沉默良久。
彌驍來時,她正立於塔東回廊,望著東院石榴樹落盡殘花。
“他終於下手了。”彌驍道。
“他比我們先一步。”
沈茉淩:“不,是我們太慢。”
她將簡卷遞給彌驍:“他不是隻封灰頻,他是在——”
“試圖收回我們賦予表達者的‘製度入口’。”
“他想把灰頻變回‘可憐但無權的聲音’。”
彌驍沉聲:“我們要反製。”
沈茉淩輕聲:“我想請你建立‘灰頻監察小組’。”
“不再由塔律審核,而是由七頻議席中代表,直接組織表達者、譯使、輔頻觀察官共同監督。”
“我們不能再坐著聽他們‘解釋’,我們要站起來‘陪他們說’。”
彌驍點頭:“我願主組。”
【四】三人初裂
三日後,塔內臨時議會召開,灰頻監察小組獲準設立,暫歸主議與三使共同調度。
孟子康卻未出席。
當晚,他在內塔庭院召見沈茉淩一人。
庭中青燈點點,古石墨簷。他沉聲道:
“我讚成保護表達,但我反對你建立一個繞過製度的表達網絡。”
“若你今日設‘陪譯監督組’,明日是否就會設‘表達者複議庭’?”
“再之後,是不是製度本身就要由他們共寫?”
沈茉淩定定看著他:“表達若隻能被製度所定義,它遲早會成為製度的附庸。”
“你擔心權力被奪,那是因為你從未站在那些無權者的角度,看一次他們說話。”
孟子康低頭,良久,道:
“我明白你的意圖。但我要守住‘權’的骨,不然將來誰來擔責?”
沈茉淩答:
“如果製度永遠不願聽非主頻之言,那它就不配守權。”
“權不是用來守舊的,是用來守人。”
兩人之間,從此出現了第一道真正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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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灰頻監察初出
通識紀元·第一百三十九日,共義塔首批“灰頻監察組”出發。
首組編製為七人,由彌驍親率,包括詞隱翻譯一名、結構頻使一名、語言記錄員二人、共議聽察一名、以及異語輔頻席觀察官“溫惟初”。
首案巡查目標:夢火裔炭痕館關閉案。
案地:炭痕街·舊文坊
館門已封,門口張貼“塔律第四十一號即時執封令”,措辭冷厲:
“炭語不可複證、無第三結構標準、具引誤傾向。”
館主璃奧以病拒見,姒然代為作陪,遞交當日灰痕寫照。那是一幅橫展四尺之灰卷,炭線燒成後字跡極淺,需反光對照方能讀出。
結構頻使朗讀:“三句分別為‘你是否仍在’、‘我們將歸來’、‘火不是結束’。”
溫惟初起身發言:
“此語無煽動義,句義中性,句序合理,情感表達合理,應為合規表達。”
但塔派律官“林铖”駁道:
“此類情感式表達,若無語係標準,就無法引導社會解讀,一旦被濫用,難以管理。”
“製度不拒悲憫,但拒模糊。”
彌驍語鋒堅定:
“製度不是用來剔除模糊,而是用來聽清那些我們本來聽不清的模糊。”
“如果你永遠隻保護清晰之語,製度就是聽力的審判者,不是表達的守護者。”
爭議暫緩,案件被列為“結構協調調查案”,需十日內報共義塔主議室複核。
監察組當日發文:
“此案具表達權不當剝奪嫌疑,建議撤封,擇期設輔頻存義位。”
這將成為灰頻監察組首份“推薦撤封”意見書,塔中回響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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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製度反噬 · 魏殊提頻牆案
同日,共義塔律議廳內,魏殊提出《頻牆封閉提案》:
主張設“主頻\灰頻\眾頻間隔牆機製”,正式阻斷“未審語言”流入製度主軌;
所有表達,除非通過結構重譯與邏輯鏈建構,否則不得提交“入典請求”;
將“眾頻帶”定位為“文化遺留觀察帶”,不具現實效力;
禁止灰頻表達在“教輔、公共聲明、社會出版”中出現。
此案一出,塔內“表達自由派”與“結構守序派”徹底決裂。
彌驍當庭反駁:
“你設的不是‘頻牆’,你設的是‘話語階級’,是語言權的等級森嚴。”
沈茉淩亦提交反案《表達共識法案·初稿》,主張設“詞牆過道”機製:
允許每一種被判模糊表達設“陪譯陪審製度”;
允許表達族群擁有“聽證自辯權”;
允許非歸檔語言以“陪議名義”參與製度規則的邊界製定;
孟子康沉默半日,僅言:
“再爭十日,若無共識,我將棄席。”
這是他首次提出可能退出三使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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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中回響
與此同時,炭痕街以外,水語館也被迫關停。
蘇離如帶著錄音石走上長安北街的演講台,現場播放“沉音咒禱”水模演繹。
雖多數市民聽不懂,但有一位老舟人落淚:
“我小時候曾在海東聽到這語,夜裏他們在海邊唱水,水就平了。”
塔中有官員駁斥:“民間回響不可作製度依據。”
而另一位新晉塔簡員悄然記下:
“我們不該總用聽不懂為理由,而是用它作為理解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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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火種將燃
夜晚,共義塔灰頻室中,沈茉淩一人獨坐,手中是最新“監察組實錄”十份案宗,內容幾乎全為“表達被封”。
她翻至一份最後一頁,寫著一句:
“表達若不被信,終將沉默;製度若拒其聲,終將孤獨。”
她將那頁貼在灰頻牆上,灰燼如墨,寂然而燃。
她知道,“塔內之火”,已然燒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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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頻護律團
三日後,魏殊於律議第六廳密召五位高階律裁、三名頻鏈建構師,提出組建:
“主頻護律團”。
此團宗旨:
審核所有“表達製度改革建議書”;
針對灰頻及眾頻入主議程進行“製度穩定性評估”;
拒絕非歸典表達出現在“製度起草階段”;
擁有一票否決“表達製度共議草案”的特權。
魏殊此舉,實際上為建立一套“塔中上議係統”,繞過“共義三使”的主議仲裁,以技術與製度為名,恢複“律上主權”。
他的言辭冷靜:
“若沈茉淩重情而失法,我將重法以斷亂。”
頻鏈長師·胡循問:“若共義因此分裂?”
魏殊語氣無波:
“那就讓它,歸頻歸義,不歸人。”
【十】姒然夜問
當夜,姒然夜入共義塔。
她將一張炭布覆於灰頻室案上,請求製度性嚐試:
“我願以‘逆義解析法’嚐試構建火言之鏈。”
所謂“逆義解析法”,為鏡禮曾設想過的“模糊向結構還原術”:從非結構表達中,提煉最低可供參照的“意對位”,用來輔助律義解析。
她提出三點:
建立“火言意圖原像庫”;
采用“多向平譯法”建立共識對照表;
以夢火裔族內語例構建“模糊複現模型”。
沈茉淩凝視她:“你不怕失敗?”
姒然答:
“若我們不嚐試建立表達之‘自證’,那火言就永遠是別人眼中的迷霧。”
“我不願意後世說——他們說過,但沒人聽懂。”
沈茉淩鄭重點頭:“我將為你備案實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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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轉頻之聲
次日,夢火裔正式向塔法提交第一份“入典轉頻案”申請。
申請內容:
火言將於一年內進行一次“七頻評測”;
使用“灰頻陪譯團”提交三類結構模型;
申請設置“結構觀察通位”,允許火言在公共文化項目中被有限使用;
若一年後可形成三段被認可邏輯鏈,即請求主頻候補資格。
魏殊收到該案時,隻寫下三字評注:
“不可議。”
但根據塔法機製,他不能直接否決,隻能遞交“製度不宜風險草案”,主議廳仍需開席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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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三使裂點
共義三使,再度私會。
沈茉淩遞上“轉頻案”,孟子康僅看一眼。
“你要火言入主頻。”
“不是現在。是他們爭得來之後。”
“表達之主,不該憑爭。”他語氣冷淡。
“那憑什麽?”
“憑律、憑理、憑可續。”
沈茉淩眼神沉靜:“你知道律與理從來不是中立的。它們是製度的語氣詞。”
孟子康緩緩站起:“你若推動此案,我將正式退出三使聯席。”
彌驍:“你就此放棄共義塔?”
孟子康淡然:“不。我將重建另一個‘共義’。”
他說完,轉身離去。那一刻,三使真正裂為三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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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末夜語
深夜,共義塔“未定頻之燈”仍燃。
沈茉淩獨坐塔頂,翻閱火言入典案資料。她忽然想起鏡禮離開時說的那句:
“製度不是要一直走在表達之前,有時,它必須落後一點點。”
她起身,望向下方塔庭,一盞微弱之燈仍亮。
是姒然,在獨自練習“火義複述法”。
風吹過她炭線布,她正重複三句:
“你若聽得懂,那是我的幸運。”
“你若聽不懂,我會再說。”
“你若從不聽,那不是我的錯。”
沈茉淩望著那燈火,輕聲道:
“這,就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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