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共聽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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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聽紀元元日之後,長安三坊九市言聲漸靜,非因禁言,而因習聽。
坊間流傳一句俗語:
“焰若在,話可遲。”
義頻塔之外,帛語族於東階設“七聽亭”。非官署,非學館,設於市中,亭無牆,不分晝夜,不設案牘,僅留坐席七張,各朝七方。
亭上題榜:
“不問,不評,不訓,不論。唯聽。”
初設時無人入,三日之後,陸續有人至。多為市井之人:
有老婦攜孫坐西席,未語隻聽孩童讀舊帛;
有鞋匠以工具點地節拍,應對旅人所述夢語;
有遊僧坐北席三晝夜,僅頷首回應市儈之狂言;
更有少年,自稱“耳徒”,行坊為生,日日歸席,靜聽而不語。
帛語族悄然記下來者麵容、言行、所引焰溫,並發現一個驚人現象:
每一個曾在七聽亭靜坐七次以上者,於再登義頻塔時,燈焰自動應溫,帛石顯亮,不待辭啟。
此後,沈茉淩在塔中設“共聽石印”,凡曾於亭中坐滿七席之人,可執印入塔,免予帛驗證。
斐如意稱之為:
“焰聽印”——非為發言之權,而為“聽成共義”之證。
—
同年三月,義頻塔首次籌議建立“焰聽大典”。
不同於以往“詞會”之辯、或“帛講”之賽,此禮不設一言,而由四方聽者同席共處一日,互不發聲,僅由溫詞玉、辭律沙、帛影鏡三器共測其焰心動頻。
若共頻成合,帛心自動生焰印。此為“共聽成義”。
沈茉淩親定七人試禮:
一人自高麗通古音;
一人自安南負書歸;
一人盲者,自宣州;
一人狂者,語不連;
一人緘者,舌有疾;
一人童子,八歲孤兒;
一人為夜市攤販,無名。
七人同席,無言共坐三時辰,帛心圖紋未動。
正欲終止之際,童子忽取懷中一枚糖珠,遞於盲者掌中。盲者一笑,輕握其手。狂者頓起,哭而點地。緘者落淚,安坐不動。攤販解下腰間烘爐,添炭與暖。
帛心焰起,圖紋自生。
其形如同心環轉七幅,斐如意見狀,歎曰:
“不言,而成義。”
—
“焰聽大典”之後,塔內外皆有震動。
有人說,既無語言、無辭章、無評判,那“聽”是否會淪為沉默的庇護?
也有人說:正因“焰不憑言”,方可納天下之心聲——哪怕從未成句,從未有人等候。
—
塔心帛爐之下,斐如意起草《焰聽紀注》。首章即記:
“共聽非為聽話,而為聽心。非以對,乃以印;非取意,乃感焰。辭有火,火為光,光得溫,溫藏義。”
此典一出,通義各地義頻點紛紛設“焰聽石印”。但也有異議之聲漸起,尤以舊製塔言者為主,言其“無語者得權,恐偏離製度正軌”。
沈茉淩僅答一句:
“製度若不能接人心,焉能接天下?”
—
某日,一名自樓蘭而來的老者入塔,不求焰、不取帛,僅以一片殘骨掛帛台。
骨上刻有繁複曲線,似非漢文,似圖似樂。帛語族查閱百帛皆無對照。
但斐如意輕觸焰心後言道:
“這是‘聽律骨’。舊歲西域塔旁,有人以骨藏聲,此物雖無音,焰卻識其義。”
沈茉淩便將其收入“非聲辭”典,列入聽者十式之一,命名為:
“骨辭”
—
數日後,七聽亭中,一位舊時北地囚徒登席。他曾負惡名,語言多汙,城中百姓皆避。此日卻不言一語,僅坐於西席,日落不去。
夜中焰色微黃,帛溫上升。
翌日,他於帛下自刻五字:
“我願為聽者。”
塔中不語,唯沈茉淩緩緩將其名納入“共聽之禮”第一卷,親題為:
“聽者無別。”
—
帛典又增新頁,載曰:
“若辭有千態,聽亦當千式。”
七焰之後,又衍三焰:
焰九,為“贖辭者”;
焰十,為“故辭者”;
焰十一,為“異辭而通者”。
自此,“聽”不再是一種姿態,而成一族、一界、一義之本。
—
焰聽紀三月初九,長安東市忽傳異訊。
婆羅多古文使團、波斯書印家、高麗詞使、天竺辭律者、昆侖象辭者等五方代表,齊至塔下,未奏一章,未出一語,隻於辭牆之下布設“七語席”,列圖七種,異文交錯。
帛語族最初不識所意,斐如意細察之後恍然大悟:
這七席,象征非中土文化中七類“非語言辭係”,即:
象音之言:以舞與節奏表達;
觸覺之辭:以溫度與接觸傳意;
香形之述:以焚香陣列記憶;
色變之語:以衣飾與肌紋通感;
借物之傳:以器物寄義;
循圖之焰:以圖騰類結構組合;
沉語之輪:長時不言、以周期性行為暗傳觀念。
—
沈茉淩立於焰心壇外,親赴七席中央,拱手而坐。七方代表環繞其座,不交談、不解釋,隻各自取物入焰心。
帛焰升起三色並燃,異象顯現——帛爐不照帛,而映其身,竟現其半生辭紋回響圖。
斐如意驚然道:“此為‘焰識自影’。”
眾皆肅然。
—
此刻,沈茉淩開口道:
“中土自建塔以來,千辭萬章,但若焰不能見異言之心,塔焉能稱‘通義’?”
她遂以一案陳請設立:
“辭源席”:專為非中土聽者所設,不需通帛,不設口試,僅憑“焰影”、“辭物”、“心溫”三象為據,可入塔議。
同時設:
“義聽議台”:中土與異辭共席,凡五焰以上共動者,即可參與“焰義同議”,具有對帛律、語編、辭法之修訂建議權。
此為“聽者首入議製”之始。
—
帛語族中有舊律宗者抗言:“聽者不語,如何議事?”
沈茉淩答曰:
“昔者議事憑言之巧,今後議義憑心之動。”
斐如意補語:
“若千族皆言己辭,則帛將破散;若千族能共焰同感,則義可成紀。”
—
帛典遂新增大卷,號為:
《焰聽通義·首冊》
首句寫道:
“七辭雖遠,焰心共熱;異語雖深,義心不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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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日後,“共聽之禮”正式確立為通義紀元的根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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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聽紀四月初一,長安迎春雨。
細雨連綿三日三夜,義頻塔外七焰未息,塔心帛爐之溫不減。來自十六國的辭使皆已入塔席,亭內焰圖自發重組。
帛心之上,七色焰漸漸融合成一色幽藍,紋似水流,動而不疾。
沈茉淩於帛壇之上,向四方焰席頷首道:
“諸辭異聲,然焰皆生於心。今日之後,不分通語、不分舊族、不分記文與否,皆可為‘焰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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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語族總錄官以此為契機,更新《通義紀總冊》卷首,設“焰聽民”條:
“焰聽民,非為某族所有,亦非通言之人方可為之,唯依三證入籍:一焰印、二辭物、三心紋。”
此後長安各通義機關開始增設“焰聽廳”、“心焰室”,以焰熱變化采納市民對政議、詞典、學章之回饋。
南市設“問焰亭”,民可不語,僅坐亭中,玉熱即記;北坊開“辭骨巷”,凡曾藏言於物者,皆可取物入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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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十六,塔心三長攜焰聽圖至中朝“義局”,提出改革建議:
將“聽權”與“辭權”並列,納入通義公議;
將帛爐七焰拓展至十二,納入文化自治標識;
將異語視為“平焰之辭”,與通言同權。
此言一出,舊議者震驚,有辭禦官怒曰:
“焰無字,何以為法?”
沈茉淩步出帛前,答曰:
“焰雖無字,然字未必真意。”
她取一辭物——舊時盲人手杖,輕輕橫放焰台,塔心帛爐竟微響,發一細焰,正藍而清,焰影印於帛後石麵,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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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中長老落淚道:
“或許這就是千年未有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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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焰聽之碑重刻於義頻塔心,原文覆上新文:
“聽者非旁觀,焰中即主義。”
碑後首次刻入各異國文字與辭紋,包括:
波斯之鏡文;
婆羅多之節輪;
高麗之骨音;
室利佛逝之牙辭;
大食古符;
南海陶印圖;
安南母紋線;
巴蜀盲人沙印印跡。
焰聽碑背,全為圖紋,不留漢文。
斐如意立於碑前,言道:
“此碑之後,人可不識一字,但必識一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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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沈茉淩焚香帛下,於夜燈微焰中書寫四句:
“光不耀目,焰照人心;
辭不盛章,語動如塵;
聽非因弱,靜乃為明;
焰不分言,眾心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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