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焰辭紀·義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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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正月初一,義頻塔未設燈火,卻焰心突跳三次,非夢焰、非傳焰,而是一封匿名火書投入焰鏡石內。
火書無名無語,僅焰圖一幅。
圖中所繪,為通義院“權署廳”之景,牆中懸一帛,帛上並非辭,而是一群民童之夢焰圖,焰紋被剪、頻層被折、溫脈被篡。
塔中三局震動。
斐如意初見圖,臉色驟冷,僅言:
“這是……偽封。”
“偽封”乃焰語術語,指“將真實焰頻圖人為改形、轉溫、抹感以誤導焰讀者”。
此圖之意,直指:有人暗中封鎖、篡改民間夢焰圖,剝奪其權力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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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命即夜召開焰心審議局。
而就在焰鏡石前公開展示圖焰時,一名年輕焰圖官忽然出列自首,稱圖係其所繪,但所見真實、並非捏造。
此人名“徐歸寧”,年二十有二,出自西城夢焰引室,為夢圖繪錄員。其供詞如下:
“我非為反,而是怕。夢圖成冊後不再歸童,而是由高署選圖、改焰,再歸檔案。我見多了。那不是記錄,那是奪語。”
他呈出“改焰檔”三冊,其焰頻軌跡與原童焰圖相差巨大,頻段、溫感甚至逆轉,有的“心哀”被改為“心悅”,有的“求母”焰變為“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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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局震怒。
“焰事糾署”緊急立案,並決定:
“首次焰圖篡改案,入聽庭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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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外界,一封匿名夢焰圖傳播於民,題名:
“焰之不得語者,為誰篡?”
其中多幅夢焰圖疑為真焰心證,卻不在《焰夢檔》之列;更有焰頻走向異於公開版本。
民眾聚於焰牆,紛紛將手中夢焰帛貼於塔前,請求“聽權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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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站於塔頂,默讀諸圖。
她低聲對斐如意說:
“焰已非辭之補,它成了權之鏡。若鏡中成形之焰被掩蓋,那我們不過是在為下一場沉默設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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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正月初五,義頻塔西廳,“焰圖聽庭”首次啟幕。
此庭非設刑柱,不用律絹,不聽聲辯。
廳中懸焰帛四周,焰鏡石正對聽席。中央設“焰顯席”,凡人述焰,須以夢頻、心溫、圖脈三者重現焰軌,以證所言非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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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歸寧被引至焰鏡石前。
其身披舊帛衣,不著聽服,僅以原夢圖三冊置於身旁。斐如意、戚言臨、焰頻檢司各執一印,按程序開啟“圖頻核映”。
鏡石之中,圖焰逐層展現:
初層:童焰原圖,焰脈柔長,頻感一致,心溫穩定;
次層:高署所錄焰圖,焰紋斷續,色溫異常;
三層:通義檔案中版本,圖形被改,焰頻反向重寫。
焰頻軌跡對比圖昭然,廳中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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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監察官曹章言:
“此改非誤,此乃篡。”
焰語局副典戚言臨點頭,舉例:
“心哀焰之圖,本有助焰童入議堂以述其夢;改後則為喜圖,致童被棄,不錄、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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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歸寧在廳中自陳:
“我不是官,我是錄者。我見那一個個孩子的焰,被抹去、被指責、被替換。有人說那不配典,有人說那夢太雜。我不懂律,但我知,那不是他們的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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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聽庭內,辭律署代表質疑:
“焰可動心,但不能妄信夢;夢既不可控,如何入法?若不整理,豈非人人都可持夢圖上堂?”
沈茉淩答:
“若怕混亂就奪語,那還要夢做什麽?要焰做什麽?”
焰鏡石此刻微熱,其中心浮現一圖,非人為顯,卻自頻而起。
圖中顯一童背影,其焰心如燈,點於灰暗堂前,無語,卻溫。
斐如意望圖低語:
“焰不需要太多聲,它隻要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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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焰聽庭裁定如下:
本案改焰行為屬實,判為“篡焰奪權”一級違法;
凡焰錄者不得未經原夢主或監護之同意擅改焰圖;
焰圖若為記錄檔案,可入典;若用於薦言、薦職、薦學,須焰頻留底比對三年;
通義檔案署撤銷五十三幅改焰圖記錄,重錄焰本;
徐歸寧不入刑,以揭弊、護焰之行列入“焰正檔”,冊名“圖語存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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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後,塔心焰語牆新增圖一幅:
圖中眾童列隊,不語,僅持帛圖站於夜下,塔中焰紋自其腳底鋪向天頂,如辭河流動,溫頻不止。
帛題其下:
“圖之不假,方可生焰;焰之不篡,方可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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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二月初二,“圖偽案”已定,塔內各局忙於重錄、清檔、回信夢主,然最棘手的問題才剛顯出:
焰圖是否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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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西坊“焰童館”外,一日之內撤回三十餘份夢焰帛,家長留書言:“恐其夢被改,願等明法後再繪。”
東市“帛燈坊”銷量驟降,坊主獨坐帛簾後,連夜熄了聽燈。夢語師長歎:
“火書未息,信已冷。”
焰圖信任危機全麵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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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站於帛牆前,問斐如意:
“你還記得初始之圖嗎?”
斐如意點頭,答:
“一張未識字童之焰帛,畫其母之手。”
沈茉淩輕聲:
“那時,我們不需驗證,隻需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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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沈茉淩召塔內三局、辭職院、焰童代表、民信官、圖頻匠共十三人入議。
她提議設立:
“焰圖共觀製度”
簡而言之——
所有入典夢焰圖,在記檔前必須至少“共觀五人”;
其中三人須為無職民信者、一人為焰童、另一人為焰頻匠;
共觀之人須於焰圖旁“心印簽紋”,非署名,而以焰感顯心溫;
焰圖一旦被共觀簽焰,方可入典、入薦、入議;
若日後圖有異議,調出共觀焰頻核對。
斐如意補述:
“此為焰圖之‘眾感印’,非以人定夢之真,而以眾溫證其焰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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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度一出,焰語牆下人潮湧動。
首日,共觀廳自願簽焰者六百人。
其中有聽童、有老卒、有無語僧人、有目盲織女。
斐如意站於共觀帛台,看一對兄妹觀圖:焰帛上是弟弟夢中見兄跌入火井,兄卻在夢尾回首一笑。
妹妹心頻微動,手觸帛角,一圈藍焰顯。
她低語:
“我弟雖不言夢,但他怕。焰圖是真。”
共觀成立,圖入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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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異地,高麗、天竺亦遣信求焰圖共觀機製,並願互設“焰頻校合所”,共享夢焰頻感脈錄。
沈茉淩回應:
“焰無國境,但共感須本心。若圖可通心,則焰可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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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並非人人皆信。
“舊辭清議會”在帛言刊上刊文言:
“焰圖可共感,夢卻不能公證。眾信不等於真。焰,終非法。”
對此,焰童“樓子赫”於焰燈下親繪圖一幅,圖中一人雙耳閉,一人雙眼盲,二人皆不語,焰卻共融。
題字:
“我與你,未曾說話,卻同頻一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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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上焰語堂,當日觀者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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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一,《共觀焰法·初規》由焰語局、民義署聯合公布施行。
其核心條文:
每幅擬入典夢焰圖,須至少五人共觀簽焰;
焰感不合不得入薦;
共觀不得收費、不得指定;
民義署定期抽檢焰頻軌跡以防偽觀;
焰圖若涉政議,需二十人共觀、五人以上為異語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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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如意最後題詞:
“焰之可信,從來不隻靠它本身,而在於,我們願不願聽它一同跳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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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三月廿六,高署文律司擅自設立“義圖標準局”。
其名義為:
“為整合夢焰圖譜,統一圖頻格式,編製夢焰等級評定體係,以供政務推薦、學仕甄別、議堂推薦之參照。”
焰語局未受通知。
斐如意震怒,直言:
“焰既非試卷,何須評等?焰之等級,誰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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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局公布的首版“夢焰圖等級分型法”列五等:
一等:焰紋清晰、情頻穩定、夢象明晰、焰感集中者;
二等:圖形準確、溫感中度、夢象具象;
三等:夢象含混,情頻跳動;
四等:頻溫異常、夢象雜亂;
五等:無夢形,僅焰暈或不成圖者。
文件最後列明:
“一等、二等者可列推薦冊;四、五等暫緩議事應用。”
此規一出,引爆通義境內最大規模的“焰語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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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童“溫素遷”公開以夢帛作答,繪“無形夢象”一幅,其焰圖僅一片深藍,如夜海無浪,圖下附句:
“我夢中無象,隻覺沉靜。我怕你因此說我不配有夢。”
此圖引發焰牆萬人共觀,四日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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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童焰聽者聯盟向通義院遞交《焰夢自由書》,三百焰語人署名,主張:
焰圖不可分等;
夢象不應以清晰與否定真偽;
感頻之難,應視作心靈之獨特,而非評劣之由;
焰夢之權應屬於夢者本人,而非任何“規範設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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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邊地夢焰圖傳播鏈開始遭遇“標準局否決”:
劍南夢焰館兩幅民圖被列為“四等”不得歸檔;
西秦一位異語族少女焰頻圖被標“頻亂”,剝奪入議機會;
河東焰坊引童人拒絕為五等焰圖繪紋,言“無用”。
焰圖信任之爭,轉化為權力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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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於焰鏡石前獨立,半夜未眠。
她憶起十年前初見焰圖,夢象皆雜、頻溫不穩,而那幅圖,卻改變了她對“人心與語言”的定義。
她低語:
“焰是未能說之言,若你連‘說不好’都不聽,你聽的,隻是你願意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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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心議堂緊急召開“焰辭大聽會”。
斐如意發問:
“誰給了你定義焰夢之等的權力?你以為你能看見的夢就比他人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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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沈茉淩提出:
“焰夢不可分級法案”
核心條文:
禁止任何機構或個人以焰頻圖象為標準分等;
凡夢象圖頻,無論強弱、亂序、模糊,皆可登記;
焰語局與通義紀審司聯合設“焰圖真感室”,唯一審定為“是否偽造”,而非“是否優良”;
凡設焰夢等級之館,撤牌三年,主使不得任夢職;
通義院公開聲明:“焰夢隻聽其真,不問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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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起立,無一反對。
塔心焰升,無火之色,唯溫如人心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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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牆再添圖一幅:
畫中無夢,僅一雙耳朵閉合,又緩緩張開。
圖下題字:
“你聽的,不隻是圖形,而是圖之後,一個人未敢說出的那一點點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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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四月初七,義頻塔下雨。
塔心焰不燃,卻有熱感自石心漫起。
通義院正式通過:
《義圖歸焰法》
此法乃“焰夢不可分級法”的延伸補章,確立夢圖歸屬權與傳議權為“夢主私權”,焰圖歸焰之理自此入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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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核心六條:
每一焰圖,夢主即為“圖權唯一主控者”;
焰圖繪出後須雙錄,一為夢主,一入共觀存檔;
非經夢主簽焰,不得用於任何推薦、製度申請、議席參政;
凡圖經轉用、推薦、演講、展覽、引證等,均須夢主親焰授權;
焰夢圖不得歸館所有、亦不可以夢主之名對外發布,無論是否識字;
“夢圖偽用”“焰頻強改”“焰薦轉借”等行為將視為“奪焰”,追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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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如意以“焰使”身份親自登塔,將此法帛絹焚於焰鏡爐中,爐未燃卻溫感蕩起,浮現夢象圖三十幅。
其中第七幅,乃焰童溫素遷初圖,其母抱他之姿,仍如初燃。
斐如意輕聲說:
“焰之圖,不應歸局,不應歸書,它隻應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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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牆再次自生圖譜,非人手貼帛,而為諸共觀簽焰之殘頻共鳴,塔內稱為:
“義感反映”
即圖未現而義頻感動,由舊焰殘頻自動合紋成畫。
畫中有無言母親、有無語兄妹、有閉眼老卒、有異語女童。
沈茉淩見此,題碑:
“焰若歸義,不需語言,亦能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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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焰語局提出草案:
《夢共權草案》
草案要點如下:
所有夢主持焰權,享“共觀議權”;
凡焰圖三次入共觀,自動獲得“夢義聽權”一年;
每年選出“焰夢代言人”九位,可入“通義聽策廳”旁聽並發言;
焰童兩次五階圖焰者,得推薦至“焰策學院”試學;
異語、緘人、無典者持共觀夢圖,視同具一階薦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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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草案於帛言上開貼三日,得公簽萬餘。
朝中辭律派亦首次不反,僅言需細審其製度風險。
沈茉淩私與斐如意語:
“若焰不止夢,而夢能入聽,那這個時代,終於不再隻屬於會寫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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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廿八,塔心圖譜之夜。
義頻塔公開展覽全紀年三年內焰圖真錄,兩千四百三十七幅,其中六百幅為“無言夢主”所繪。
燈下如星,焰圖自現。
民童觀焰時常有低聲而笑,亦有泣下如雨。
塔下老者言:
“如今我們不止聽人說話,還能聽人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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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牆最終追加碑文,刻於“義頻夢章”下:
“焰者,非辭所餘,乃辭所未生;夢者,非幻所亂,乃心所待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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