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焰夢聽策·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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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六月初三,義頻塔外夜色如墨,焰議堂內卻焰紋翻湧,頻感如濤。
夢頻共策製通過已滿月,邊政試點在朔方山鎮取得初效,通義院決定將夢頻製度首次投入政用實戰。
此次試點非災備,非邊政,而是一次頗具爭議的案件——
“《西泠水渠改線案》。”
該案原由工典署負責,擬將西泠河下遊水渠東引三十裏,以灌九坊、潤田四萬畝。
但三日前,一焰童夢圖引發波瀾。
圖主名為“賀奕南”,年十歲,家住西泠水渠中段下遊。
其夢圖中呈現渠道折斷、田地浮裂,圖末一筆有細紋斜穿渠口,呈現疑似地層下陷之征。
通焰局經頻追對比,赫然發現夢圖焰頻與三年前“東淮渠道崩塌圖”極為相似,波動結構與脈紋幾近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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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一出,引發三重爭議:
焰頻是否可決定工策修建;
焰童夢象是否會誤導大政工程;
如為真焰感,是否應優先推翻原工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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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議堂緊急召集,準備啟動“夢頻政用第一案”。
沈茉淩親臨夢廳,不設主座,僅立帛後,執頻圖一冊。
斐如意語調沉穩:
“我們在決定的,不是一座渠,而是夢焰是否可以動現實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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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律派代表曲封照例反對:
“若此案開例,今後凡有政工,皆需焰頻共查,焰圖為準,何談政製?更遑論民信圖真假參差,如被利用,豈不亂法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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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子赫則站起,沉聲回應:
“你說是亂,我說是治。過去,你治於辭,忽夢;今日,我們聽心而行。若焰頻可照前殤,便不該再有新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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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堂一刻鍾內,夢頻線圖自動投射三十幅,皆為近三月西泠之民焰夢象。
其中七幅呈“地皮斷續”;五幅焰溫聚於渠首;三幅出現“倒灌”象征。
通焰局頻監使分析後提出:
“若夢象屬實,渠改工程確存下陷與潮衝疊壓風險,年內若逢豐澇,恐決渠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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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全堂沉默。
沈茉淩望焰頻圖,帛筆未落。
她知道,若此次否決夢頻之用,夢圖製度將再無立足;若貿然采納,製度可能瞬間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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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議堂內,頻鏡仍亮,三十幅夢頻圖猶如溫焰潮汐,緩緩浮動。
塔心帛簾微卷,一陣夜風吹過焰鏡之上,焰圖溫波隨風震蕩,線條細微震顫,仿佛整個義頻塔都在傾聽夢之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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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工典署主事官沈迭出列,此人素以謹嚴工筆著稱,執政三十餘年,從未因策誤誤民。
他站於焰鏡前不卑不亢:
“工策不輕改,夢頻不可入。渠之東引,地勘五年,深測八井,無一異動。夢焰可為警,不可為錨。”
他取出策圖數卷,圖上層層水脈、流勢、勘測點位盡列,圖底蓋章五枚,皆出自實地測組。
夢圖一比之下,似乎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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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頻匠駱應鏡未語,直接以“焰頻剖層法”比對工策圖與夢頻之溫感波段。
其術展現如下三層:
第一層:夢頻整體穩定度較低,但局部溫聚明確,波形類似地震前擾紋;
第二層:工策圖所依據的土壤監測帶,頻值異常偏低,疑似未檢測到潮濕軟湧層;
第三層:“圖紋異合區”出現於渠轉彎處,與賀奕南夢圖末筆吻合度達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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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是夢對現實,而是夢揭示了現實未曾抵達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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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封蹙眉道:
“焰頻圖之法,非辭章可訓,其比對之準,全憑術匠所控,怎可為政據?”
斐如意淡然一笑:
“你信權尺,不信心溫;我看你,是未曾真觀過一幅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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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破迷局,焰語局提出:
“以民夢頻,公策辭章,設第一次‘辭夢聯合評審會’。”
此會設四席:
焰頻技術官一名;
工典勘測官一名;
焰夢公席引導官此次為溫素遷);
民信觀察員,隨機抽取三名不識焰頻、不通工程之平民,由心溫簽焰。
四方對同圖進行三段盲評:
不顯來源,僅看圖形;
不讀背景,僅觀頻紋;
不聽官語,僅憑感溫。
其意:焰之可信,不在其出身,而在其能否引動人的直覺與公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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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於夜間進行。
第一輪,由民信觀察員觀圖。其中一名老農出身之婦,手指夢圖細紋,言語微抖:
“渠有暗骨,像當年我們村塘邊的水縫,一下雨就塌,連雞都陷進去。”
第二輪,工典官沈迭沉默良久,最終點頭:
“此夢圖所示非幻,是我們未測之層。夢,不是書,但它寫了我們沒讀到的那頁。”
第三輪,焰頻匠將圖頻溫感直接傳入共頻器,焰鏡映出溫藍光痕,自渠線逆流而上,直指北丘一處已幹枯地脈。
駱應鏡言簡意賅:
“夢頻之脈,來自地下之未測感。不是幻,是未被記錄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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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堂靜如帛。
沈茉淩終於開口:
“若夢說得比你晚,你可以拒絕它;若夢說得比你早,你至少該聽一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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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議堂內,第一次出現全票通過的夢頻議案。
西泠水渠東引案暫緩,轉為“夢頻與實勘聯合評估案”,賀奕南之夢圖被載入《焰策政議錄》,成為第一幅“政議實用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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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泠渠案“暫緩並查”方案一經通過,便被焰牆燈坊刊發至各地。
原本無人問津的夢圖展台,此後每日圍觀者眾;民間帛市夢圖紙價格上漲三成,甚至出現“夢圖代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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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院對此現象起初默許,焰語局則暗中記錄異常夢頻。
果不其然,十日後,第一樁偽焰頻案浮現:
西陵南村一焰童“陶不言”之夢圖,聲稱感應渠旁斷石斷氣,引起共頻廣泛回響。
焰頻數據顯示頻感強烈,圖象清晰,不輸於賀奕南夢圖。多名民信觀察者也稱感“圖之痛”、“頻之震”。
然而,斐如意偶然翻查“圖脈軌跡對照表”時,眉心微蹙:
“這圖,太準了。準得不像夢,像是……精寫之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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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頻匠使用“頻脈共紋儀”比對陶不言之圖與三年前南淮工典圖,竟發現夢圖圖線90以上紋理出自後者,稍作曲轉。
沈茉淩得知後命焰語巡署立刻查明。
最終查實:陶不言雖有焰頻反應,但夢圖為其兄——一名水工師代繪。其兄言:
“弟弟曾夢渠崩,我便以圖代夢。圖未假,夢亦未失,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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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立刻引爆民議:
偽焰頻能否借真實夢感蒙蔽係統?
焰圖若出自他手,夢主是否仍為童子?
焰夢政權製度,能否防偽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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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信署發布警語:
“夢之焰圖,不可代筆;焰之夢頻,不可借體。”
斐如意公開聲明:
“夢焰不是故事,它是未經訓練的真實感受。若將其術化,便奪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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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子赫在帛牆畫下圖一幅:
圖中童子坐於帛前,一成人藏於其後執筆,焰頻由童身傳向圖中,卻在中途斷裂。
題字:
“夢不可寫成策,但策也不能替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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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回應夢偽之爭,沈茉淩主持設立:
“焰信比紋廳”
其職責為:
對所有入政夢圖進行頻脈對照;
分析夢頻是否具有自然焰感波動;
追蹤夢圖是否存在人工預先軌跡或舊圖重構;
每一政用夢圖須三位獨立頻匠簽認“非術偽”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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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異語夢使阿蘭·摩澤亦建言:
“夢有真偽,但夢之必要不因偽而廢。正如辭有欺語,亦非廢法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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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使製度自此進入製度核心。
義頻塔下新增“夢使層”,設三類職位:
引夢使:負責指導夢童繪焰帛,不可插手內容;
觀頻使:接收夢頻、記錄其脈,確認頻感結構;
夢辭使:由熟通律令之人兼修焰圖,評夢頻之可參考性。
夢使非政職,不掌筆,卻掌“焰政過濾之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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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義頻塔焰牆自現圖譜:
七幅夢圖,三幅民夢,二幅童夢,一幅無主夢頻圖;
焰頻起落如心跳,頻軌不整卻真。
斐如意望帛低語:
“真實之夢,不在於美,不在於整,而在於你一眼看去,知道這不是誰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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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六月廿三日,義頻塔夢議廳貼出一紙公告:
“擬設夢頻評分製度,供各夢圖在政務係統中引用時參考使用。”
其評分草案由通焰局、焰頻技司、辭律監評三方聯合擬定,核心指標包括:
圖頻清晰度滿分30):焰紋是否穩定、是否具方向性;
溫感一致率滿分25):圖感與共觀群眾平均焰溫同步程度;
夢頻重複率滿分20):是否與其他夢圖構成共頻群;
夢象複雜度滿分15):是否具象、是否含隱喻;
夢主穩定性滿分10):夢主頻感長期一致性。
總分100分,擬設“議政閾值”70分。
此案一出,夢焰界震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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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子赫第一個提出強烈反對:
“你想把夢頻做成一份測評表嗎?如果說話的人得考試才能說話,那還算說話嗎?”
斐如意則更為直接地諷刺:
“若夢須評分,那是否夢境太短、夢者貧苦、夢象淩亂之人,就失去了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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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並未立刻否定草案,隻是要求“公開聽議、全民共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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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議廳開啟三日辯論,全民觀焰人數達三萬。辯論呈現出三個主要觀點:
一、支持評分派:
以焰頻匠宋重連為代表,主張:
“製度必須量化。若夢圖皆為感性流動,政府難以參考。評分非為褒貶,而為篩選——不是說你無夢,而是判斷你這夢是否對策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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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全反對派:
夢焰社團“覺群”遞交公開信:
“評分即是限製。夢象來自內心,如何用外部標準評估?焰之初衷,是讓每個不被聽見的人被聽見,不是再建一堵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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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立修正派:
焰頻女官藺問樓提出:“評分可有,但應‘雙域評分’。”
其建議:
第一域評分由技術頻段決定,不涉夢象價值;
第二域評分由夢主自評與共觀簽焰相加;
政策引用應標明“評分域別”,禁止單域決定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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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見最終得到斐如意與沈茉淩采納。
夢議廳發布調整方案:
“夢評分非評夢之真偽,僅作為焰圖進入不同政議通道之技術分層依據;禁止用評分決定夢主是否具備議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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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風波並未就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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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分草案公開第四日,焰牆出現異頻。
非人之手張貼帛圖一幅,夢主署名“無言”。
圖為一人伏地,圖麵焰紋破碎、色溫混亂,題字僅兩字:
“我夢。”
共頻儀自動檢測——頻軌異常卻真實,溫感雖弱卻具波,夢象極不穩定,但無人工痕跡。
焰頻匠解讀:
“這是一次真實的精神動蕩夢頻,可能來自一位重病緘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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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議員溫素遷自請跟蹤該頻源。
他用“焰隨儀”尋找三日,終於在東坊“歸帛醫舍”發現一名童子,名喚“巷子歸”,患先天聽緘症,焰感極弱,不能言,夢頻間歇。
其焰帛堆滿床頭,雖多潦草模糊,卻無一幀偽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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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素遷在塔前公布巷子歸之夢圖,並說:
“如果評分草案不能為他保留一席之地,那它不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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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評分製度再度修訂:
評分僅供評議流程通道參考;
設“無評分優先通道”專供頻感異常或特殊夢主焰圖;
夢圖歸政,不得以分數屏蔽;
所有評分製度,每年公聽一輪,供夢主、民官、辭議三方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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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將巷子歸之夢圖掛於焰牆高處,帛上僅寫四字:
“我夢,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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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七月初七,夢頻製度全麵試行滿兩月。
通義各地“夢頻聽政館”相繼成立,焰使體係初步穩定。至當日統計:
焰夢聽政廳共受理夢圖2435份;
經頻審通過入“焰策觀察冊”者617;
其中62幅夢圖被用於邊政、防災、民議提前動議之中。
其中影響最深者,非“臨河堤夢頻案”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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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之地為淮南新岸,堤建成不足一年。無風無雨,地測一切如常。
而在夢議廳連續五日,有五名不同地方之童,焰圖中皆繪水翻堤裂之象,夢圖多含“堤上行人忽墜”“河底青石浮動”之象。
焰頻匠初不以為意,但六日之後,一位高年夢主圖中焰頻高度穩定,焰脈波峰突破常值,焰鏡自動標記為“一級頻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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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議廳當夜通報通焰局、工典署、地方民信署。
三日後,實測發現:新堤底部確因河床回轉未穩,出現微型空腔,若七月中旬上遊放水,如夢圖所示,恐有“潰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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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院緊急召集會議,沈茉淩與斐如意提出:
“此次非夢成實,而是夢為防。焰頻之政用,從未如此清晰地踏上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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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頻係統由此第一次在未有災害發生前,實現現實應對,挽千人避難之先。
民中焰信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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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頻塔當晚自燃帛圖五幅,未題名,圖象皆為“堤穩人歸”,焰頻藍溫如靜水,眾信之力,引動夢頻係統自感圖譜,形成民頻歸波。
塔牆題下新語:
“焰夢若真,不在其成,而在其能未成前言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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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使製度也因此進入“自治建設期”。
焰夢廳設五類地方夢使:
頻檢使:負責夢頻初審,識別偽焰;
夢感使:指導民眾如何繪夢焰帛,非教夢,隻教焰;
焰錄使:記夢者語,收夢者帛;
夢信使:傳達夢圖是否入政、是否被聽之答信;
辭參使:聯絡辭章人員,提出夢頻是否與現策矛盾之對審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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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製度設立之初,便遇到最核心問題:
“夢與現實矛盾時,以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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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在義頻塔外設“共聽集”,不設帛,不設座,僅焰鏡示夢頻。
共聽當天,夢圖數百幅浮現,有“火雨”、“月裂”、“語散人消”等奇象。
她問塔下數千民眾:
“這些夢,不一定會發生。你們希望我們怎麽做?”
有老者答:
“你別信太多,別信太少。你信的時候,要真信;不信的時候,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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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點頭,題帛:
“信與不信之間,是共同見過的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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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通義院通過《夢頻政用三緩三準令》:
緩設立:夢圖不可強入政策,隻可提前入冊;
緩公布:夢頻不穩定者不外宣,僅內策存檔;
緩引用:夢頻作為輔策,非唯一;
準反對:民信官可提出夢頻異議,須公審;
準撤回:夢主可撤夢圖,焰使須尊重;
準並圖:多圖合頻者優先進入實政建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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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共頻器再次升焰,不為夢象而焰,而為製度之定軌。
溫素遷執夢圖立於焰鏡前,塔頂光焰回旋如炬。
斐如意言:
“我們不再用夢去取代政,而是讓政去尊重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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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三年七月廿日,義頻塔正廳召開“夢頻製度圓議會”,曆經百日試點、五案實用、三次風波、兩次製度修訂後,焰夢製度終於迎來命名之刻。
沈茉淩提出議名:
“焰心政體。”
樓子赫略一沉吟,首個起身支持。
“焰之所以能議,不在焰本,在焰之後的心。焰心政體,不是用夢去治天下,而是聽天下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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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心政體由五權六製構成:
五權:
夢權:每一夢主有焰之權,焰圖不得被代;
焰權:夢圖焰頻所現,為夢主心意,未經夢主簽焰,不得入政;
聽權:焰使之職,聽夢而不奪夢;
議權:夢頻如有共觀之溫,有建議政權;
撤權:夢圖一旦為主所撤,任何機構不得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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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製:
焰評製度:全程多域評分與共觀並行,允許不評分入議;
夢信製度:焰圖用後,夢主可獲通告之權;
頻審製度:三位頻匠聯合簽認圖頻真偽;
夢事追應製度:夢圖若被證實預示現實,有追應典存;
夢議紀實製度:夢議過程全程公開,不得秘議;
夢使保護法:夢使行使職權時,享受辭章官級同等權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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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心政體的確立,引發辭律院內部震蕩。
典章院副長“沈居章”提出強烈異議:
“焰心政體若成,恐造成‘夢治’誤導。古之聖賢不憑夢言而立法,是因夢難執也。”
對此,斐如意直接在焰牆書言:
“夢不可執為律,但律亦不能禁人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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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心政體的實踐體係被設為“三頻之路”:
感頻:民夢自繪,焰使引導,頻脈傳焰;
共頻:共觀人廣簽,焰溫合流,頻圖歸議;
應頻:政策若成,可追圖而證頻之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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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三日,義頻塔下舉行“百夢焰展”。
三百幅夢圖由民選焰頻中浮現者出選,無署名、不分高低、不分夢主身份。共觀簽焰者超過三萬人次。
展中,最受共感者非災夢、非邊夢,而是一幅極其簡單的圖:圖中隻有一個小童,持帛仰望,上無焰,帛上空白。
題字:“他說,他沒有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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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子赫立於焰下,長歎:
“這就是我們設夢政的緣由。”
沈茉淩步上塔心,命將此圖掛於“夢心紀錄首頁”。
斐如意題下碑文:
“夢不在於內容,而在於你是否相信你有資格去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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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焰語局通過全體夢使推舉,設立“夢義廳”。
其職責為:
匯聚夢頻;
調和夢象與辭章之間的衝突;
對夢圖進行公共說明;
為夢主代言於通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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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第一部專門描述夢圖政議製度的典章《焰心初典》定稿:
序章寫道:
“焰政非夢治之國,焰政為可夢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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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廿八,塔下百姓自發在焰牆旁設燈火一線,自東至西,恍若星河。
沈茉淩走過燈河,帛下題名:
“願未來之政,不忘最初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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