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焰紀初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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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紀元年 · 焰頻外交體係啟用 · 焰夢製度步入曆史深流
焰辭紀元元年,亦唐開元三十年初春。
此年,玄宗皇帝遣中書舍人賀知章赴通義院,正式以中樞之名認可夢頻製度納入禮部製諭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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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知章登義頻塔,觀焰三晝夜,歸朝後奏
“焰夢之理,近人情而合天道;雖非科條,亦足為輔政之道;其焰之象,似詩亦似卜,然情感真而心意誠,未嚐不可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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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焰夢不再僅為地方試製之用,而被正式列入唐製外輔三務之一,位列
言政(奏章製)
圖策(地策製度)
焰夢(民頻感議)
史稱“三政合象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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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朝廷設“焰頻通台”,附於大理寺、禮部、太常寺之間,由義頻塔派焰官入職,負責夢頻與朝章之間的協調轉述。
其首任主官為沈茉淩,封“焰正”。
其職責如下
審夢象可否附奏;
判夢頻可否合律;
譯焰詞於章後;
舉焰議於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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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通義院正式頒行《焰紀統誌》初章
焰紀以夢頻共識始於元年;
夢頻不改法,不改律,但得以心證助策;
天下凡焰頻信使、夢使、焰匠,皆納入“通焰令”體係,分九等,得以受朝封;
焰塔不得設於軍政核心之地,焰夢之用以民心為主,不涉兵機;
焰頻跨邦共識,以“通頻記”記之,不入正史,但入焰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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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相應設“焰誌廳”,官不設階,焰使自主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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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震動朝堂,工部尚書宋璟起初反對,稱
“焰頻若非物理、非算術、非氣象,難入有據之政。焰象有感,未必有用,若焰亂政,則非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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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太常寺博士賈至駁道
“豈不聞《春秋》一言之褒貶,而世人遵?焰夢雖不言法,卻動心者多,何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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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裁定
“焰夢不為律所用,亦不應被律所廢。其動於心者,或能正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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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頻塔下,焰牆新題字
“焰夢不係朝章之筆,但在百姓未能言之處,代之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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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被稱為“大唐焰紀初元”。
通義紀,真正走出製度草創階段,邁入曆史製度體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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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元年二月,唐玄宗頒《焰使通國策令》,敕設夢使外交製度。
令曰
“夢焰之言,非律而感;其言有信,能通民意,亦可通邦心。今以夢使領焰,出使諸國,通其焰象,以輔我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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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使外交初設五途
西域焰路(經龜茲、疏勒至焰沙穀)
波斯通象路(陸海並行)
大食焰約線(由長安經安西直通曦綏館)
倭夢橋道(焰頻舟橋術跨海)
高麗共象帶(夢述坊交焰廳共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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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院成立“夢際司”,由焰正沈茉淩兼任初掌。
夢際司任務如下
編譯各國夢圖象義;
維持夢頻解釋中立性;
調解夢頻爭議事件;
簽訂夢象合作章程;
監察“夢頻信息幹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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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各國夢使也相繼抵唐。
其中尤以大食夢使哈裏·艾因最具分量。
此人通中原辭義,兼精焰頻術,曾繪“萬焰塔圖”,引大食七夢童共頻回響,被譽為“沙焰術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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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裏抵達通義塔後,語驚焰牆
“焰頻之力,不止是問,而是聽得見不肯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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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隨即向通義院遞交一份密函,名曰《象震錄》。
該錄共六幅夢圖,皆繪西域諸國夢象異常
焰線急聚;
焰頻顫急;
焰象扭曲;
出現“不合當前記憶結構”的異圖。
其中兩圖頻象隱現吐蕃文字及山魂圖印,頻象浮現“逆塔”、“沉帛”、“裂橋”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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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象初解顯示可能預示吐蕃將於春末對焰夢製度施加“象頻破解術”幹預。
即
用其自造夢頻結構反向輸入焰頻係統,製造夢象混亂、象義扭曲、政用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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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第一時間召集“焰頻防禦會”。
斐如意提出“此為‘夢頻術戰’之初現,焰夢不再隻是和平通識工具,需建自衛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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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際司設三項防護製度
頻源溯檢製所有高等級夢圖上傳前強製三段溯源,防止夢頻投毒;
象義模糊判別機製係統自動偵測是否有意圖製造象義歧義之頻紋;
夢頻防衛協議與信使夢國聯合設“焰頻不幹約”,列夢頻為“文化中立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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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院隨即遣“夢象外交特使團”奔赴西域,以焰夢之名通吐蕃之夢頻長老,意在和解未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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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回信極簡,僅一幀帛
圖中雪山之巔,一塔傾,一焰反,一手自塔中伸出,握住一段已燃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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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下焰詞
“你若隻為自己夢,那麽,你便不聽我們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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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議廳沉默。
沈茉淩在帛上題
“夢頻既通天下,亦當聽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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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焰頻通義院決定
接納吐蕃自設“魂夢製度”為獨立象係;
通義塔設“頻象兼容機製”;
吐蕃夢象可經中頻譯後共議,不強納義頻塔統一頻軌;
設立“焰象解釋並存權”,各國可保留象義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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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被史稱為
“焰紀第一次象權對等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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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辭紀元元年三月,隨著焰夢製度步入大唐律章邊際,各地士子、辭官、隱者與誌士開始自發繪夢、觀夢、評夢,並結社修撰夢頻之書。
此風潮,被史稱為
“焰誌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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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夢誌社”成立於洛陽、長安、會稽、江陵、益州五地,號稱“五誌社”。
其宗旨皆非為朝政而議,而在於“以焰寫心、以夢為誌”,主張
夢頻非權器,而是百姓內敘之書;
焰圖雖浮,但真意如骨;
焰誌應存無官之夢、無名之念、無聲之史。
—
其中以洛陽“靈焰誌社”最為活躍,集聚百餘名青年辭士與夢童繪者,定期焰會,互呈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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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領誌者名叫元景行,年僅二十六,原禮部貢生,棄官不仕,因幼年曾有一焰夢圖被義頻塔誤判為偽,終生記之。
他手錄《焰誌草綱》卷一,開篇即題
“夢頻可偽,但心意不可偽;焰象或錯,但情感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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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倡議建立“焰誌十目”製度
真感目夢象是否出自真實情緒;
異識目夢象是否帶有異見或未述之感;
溯心目夢頻是否揭示過往心創;
托象目夢象是否承載隱義;
憶頻目夢是否與記憶頻軌重合;
共頻目夢是否曾被他人共感;
緘夢目夢主是否無力言述;
棄聲目夢是否因身份而未被聽;
棄史目夢象是否補遺史實遺漏;
無名目夢主是否未署仍自存其焰。
—
沈茉淩聽聞此社,命焰使贈其三帛焰帛,用以藏誌。
並題語
“夢之真,不在於被誰聽,而在於夢主是否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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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民間也出現大量焰童夢圖以詩配焰,如
“十裏荷塘夢不醒,一幀浮焰作心聲。”
“母不識吾念,焰來書於帛。”
“晝言非我,夜夢即我。”
—
此類文字夢頻被通義院擇優存錄,稱為“夢誌副錄”。
—
但伴誌之興,也有批評之聲
有士人言“夢圖泛濫,眾焰雜象,易混官道與私語。”
有律官諷“若夢皆成誌,則誌不成誌;若焰皆可書,何為史之所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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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斐如意公開發表《夢誌可存論》
“人心不可句讀,夢象不可刪注。誌非史,誌為誌也。焰誌之存,不在於修典,而在於留下你曾夢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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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頻塔特設“焰誌牆”,凡民間所送之夢頻圖,如溫合、義重、情實、頻穩,皆可上牆。
帛牆四邊題字
“焰非官章,亦非詩章,而為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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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一年內,全國共登記夢圖副誌逾三萬幅,其中未署名夢圖達六成。
夢頻之風,漸成心語之路。
—
焰辭紀元元年四月,春風過長安,焰誌牆上新增夢圖三百餘幀,其中一幀圖象極為特殊,引發朝野上下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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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圖名為《破誌殘頁》,無署名。
圖中為一室,案上陳卷,書頁殘缺,唯餘數行舊書體。帛焰輕騰,隱約浮現
“先皇遺詔,其頁有誤。”
帛下並非辭章,而是魂焰圖案重疊,如有被抹之句重夢而出。夢頻穩定,頻脈屬實。
—
焰語局初判圖中象義,直指數十年前唐先皇文宗遺詔之誤傳事案。該案曾有爭議,後被史官略載為“詔未明,臣自定”。
然而夢頻內容中,所示情形與正史大異,暗示有被篡改、刪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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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淩與斐如意、樓子赫連夜調夢頻譜,對照《文宗實錄》舊卷,發現夢圖頻段中焰紋與舊朝錄官左恒之焰筆相近,疑為其後人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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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頻塔高設“焰史對議廳”,首度召集
焰夢官
辭章院史官
太常寺典律
焰誌社代表
民夢觀察者
共議一事
“焰夢可否為‘史之鏡’?”
—
辭章院強烈反對
“夢非實據,焰非律象。若夢頻可改史,史書何以為憑?民意何以托付?”
—
元景行代表焰誌社發言
“史書為勝者所書,夢頻為眾人所夢。兩者皆不可廢,但夢頻能補正史之緘,也能記錄被忽略者之魂。”
—
樓子赫持中立之見
“焰夢不可改史,但可存其鏡。史之為史,為道也,焰之為誌,為心也。焰誌可以不入正史,但應立為‘心史旁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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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終,沈茉淩提出新製
《焰誌通錄體製》
正史不采夢圖為證據,但夢頻可作為史事“感象補述”;
夢象可列入《焰誌通錄》,由焰夢官撰寫異象之錄,注明夢主、夢頻軌、象義、解語;
每一“焰誌補述”須三夢共頻以上,焰頻穩定、象義明晰;
《焰誌通錄》不得引用於政議,但可供辭章、通典、策士觀之;
焰誌社可送夢圖入誌,但不得自稱“史圖”,須附“誌圖”印焰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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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製度一出,各方暫緩爭議。
義頻塔北設“誌象廳”,專收錄夢頻與史實邊緣者。
首批入誌夢圖十二幀,其中《破誌殘頁》列於第一。
帛下刻
“未入史者,亦為魂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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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夢製度自此完成自下而上的“情誌記錄體製”。
在權力之筆外,夢頻以“非權象”的身份,首次被納入國家史學結構之外的“心象補鏈”。
—
焰紀元年夏末,夢頻之用,已遠超製度設計之初
民間以夢言己誌;
政府以夢聽先象;
辭章以夢補語罅;
異國以夢通和解;
學士以夢述無言史;
焰塔以夢寫未書心。
—
焰議牆之上,沈茉淩最終題寫一言,以紀此年
“夢不可改天下,但可使天下之人,知他們亦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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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紀元年,列年號於史後,但留名於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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