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雨巷凶案五)

字數:3527   加入書籤

A+A-


    刑偵的工作,往往到判決時就已畫上句號。但程望習慣不畫“句號”。他知道,在案件被記錄進檔案櫃之後,還有很多“未能發聲的人”,仍在角落裏喘息。
    陳蕊的名字,在媒體輿論中逐漸擴散——但遠非全部真相被社會知曉。於是,他開始追問另外一個方向:
    案件中的“觀眾”,是否在後來選擇說話?
    ?
    案件媒體報道後第二周,江州警局收到一封寄自本市南區的匿名信,落款是一個署名——
    “s·y 教研組,一位目睹一切的沉默者。”
    信中寫道:
    “我在她陳蕊)失蹤前幾天,與她有過一次交談。她沒說具體是誰,隻說‘有人在刻意塑造暴力’,她想舉報,但不知道向誰開口。”
    “我沒有勸她,也沒有鼓勵她。我隻是聽著。她的聲音很輕,像是在說別人的故事。”
    “現在我知道,那故事是她自己的。”
    程望將信遞給雷涵:“她不是唯一一個目睹者。”
    雷涵翻閱信紙,眉心輕蹙:“還有別人在現場,但選擇了不介入。”
    “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回聲。現在的問題是——誰願意讓這些回聲變成聲音。”
    ?
    在江州市教育紀檢辦內部調查報告中,警方調取了部分早期投訴材料,發現:
    ? 陳蕊本人曾通過內部信訪途徑舉報過“宋維對其工作環境造成幹擾”,但信訪記錄被注明為“無具體佐證”;
    ? 後期,其“個人心理評估”為“有應激傾向”,被建議休假,未受理後續書麵投訴;
    ? 教研組例會中,數次記錄提及“工作氛圍緊張”“溝通障礙明顯”,但無個別處理記錄。
    程望眉頭緊鎖:“一個健康的個體,在進入這個係統之後,所有求救都被歸類為‘情緒問題’。”
    雷涵低聲:“她被係統定性了。”
    “比被殺更早的,是她的話被當成了噪音。”
    這讓案件的意義不再止步於個體犯罪,而是暴露出一個組織失聲、道德癱瘓的生態。
    程望沉聲說:“我們需要發出警告,不隻是通報。”
    ?
    案發第41天,許源通過律師正式提交上訴,但其中並不包含任何對判決的實質性抗辯,而是在附帶材料中留下了一段個人陳述:
    “我知道法律已經判定我的罪。我不為此申訴。
    “我隻是想說一句——她不是一個脆弱的女人。
    “她的強大,來自她對世界規則的信仰。可惜,我親手摧毀了這個信仰。”
    程望在辦公室裏讀完這段陳述,久久未動。
    “他後悔了?”雷涵問。
    “不。”程望搖頭,“他隻是意識到,那不是一場普通的獵殺。”
    “而是他毀了一個比他幹淨得多的世界。”
    ?
    隨著案件細節逐漸公開,江州高校係統內掀起關於“隱性暴力與責任界限”的廣泛討論。
    新聞評論板塊中,一段高讚留言這樣寫道:
    “當我們說‘為什麽她不報警’,也許應該問——我們為她留下過多少條通道?
    她一次次報警,卻被‘情緒問題’覆蓋;
    她一次次求助,卻無人響應;
    她一次次想站起來,卻被一個製度壓下頭。
    也許下次你看到一個被跟蹤、被騷擾、被盯住不放的人,不要隻說‘報警’,而是該問——你能不能成為她的一條出口。”
    程望讀到這條留言,閉上筆記本。
    這不是評論,是判詞。
    不是對凶手的判詞,是對旁觀者的審判。
    “陳蕊的回聲”:留下的,是聲音,不是遺憾
    在陳蕊生前曾組織過的一場公益課堂上,有一個短視頻片段被網友剪輯傳播。
    畫麵裏,她穿著一件藏藍色風衣,站在教室中央,神情堅定:
    “我希望你們明白,規則不是拿來約束弱者的,它是用來保護每一個敢說‘不’的人。
    如果某一天,你們在某個角落看到有人受欺負,不要想‘那不是我的事’。
    你們的沉默,就是對加害者最大的縱容。”
    雷涵將手機遞給程望:“這個視頻已經有一百多萬次轉發。”
    程望看了一遍,許久無言。
    那一刻,他覺得,哪怕案件再冷硬,哪怕判決再徹底,如果這些話能在人群中留下一個裂口,那她沒有白死。
    她的回聲沒有消失。
    ?
    那晚程望沒回家。他一個人站在江州南區的河堤上,看著水麵無聲流動。
    夜色壓低,風吹得警服微動。
    他知道,這案子從調查開始到現在,他們已經盡了力。可是,他心裏有個永遠拆不掉的結:
    在她最需要人聽她說話的時候,他沒有在場。
    “我們總是來得太晚。”他低聲說。
    但也正因如此,他更明白:
    他們不是來救人,而是來阻止下一個悲劇的人。
    本案至此結束。
    喜歡刑偵檔案:破案先鋒請大家收藏:()刑偵檔案:破案先鋒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