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情仇殺人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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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雷聲穿過江州市中心的塔樓,像一柄鈍斧,鈍重地剖開寂靜。
程望站在審訊室外,看著裏麵的趙曉月。
她穿著洗得發白的拘留服,頭發濕漉漉地貼在額前,臉上不見悲傷,也沒有愧意,隻剩一種混雜著怔忡與固執的表情。
像是某種信念破碎後的後知後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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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科從趙啟明家中筆記本恢複出一份被刪除的掃描文檔——一份協議草案,題為《共同購房債權聲明》。
簡單說,是趙曉月和趙啟明計劃在某地購買婚房,趙啟明貸款出資、趙曉月署名共同還貸。
但這份文件從未正式簽字蓋章,隻留下趙啟明在掃描儀前編輯的pdf殘片。
程望拿著打印件走入審訊室。
“你見過這個?”
趙曉月盯著那張紙,嘴唇抖了一下,眼神迅速暗了下去。
“……他承諾過。”
“但沒簽字。”
“那天晚上我們見麵,就是為了這個。”她聲音嘶啞,“我逼他簽名,他躲著。他一直說要等公司項目結束,怕節外生枝……可我知道,他根本沒打算兌現。”
程望將協議緩緩放到桌上:“你知道他回家那天,其實已經決定回歸家庭了。”
趙曉月眼神一震:“你說什麽?”
“你不是第一個他對不起的人。”程望低聲,“但你可能是他最難脫身的一個。”
她身體往後一仰,重重靠在金屬椅背上,臉色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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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月案發當晚9點34分,給趙啟明發了一條長消息,微信服務器記錄其內容大致如下:
“……我已經等不下去了,如果你還是不願簽下這份協議,那我們之間就一筆勾銷。我會把所有事講出去,誰都別想好過。”
但這條信息,在一分鍾後被撤回。
隨後10點17分,趙啟明被發現死於自家客廳,頭部鈍器外傷,出血性休克死亡。
“你當時撤回,是怕自己留下動機?”程望問。
趙曉月低頭,指甲死死扣在椅縫:“我……我原本隻是想嚇唬他。”
“可你還是去了他家。”
“我拿著協議複印件,打算再談一次。”
“你帶了什麽?”
“……一把菜刀。”
審訊室裏空氣突然沉重。
雷涵抬起頭:“你是預謀去殺人?”
“不是……不是!”趙曉月歇斯底裏地喊,“我隻是想讓他明白,我不是他想丟就丟的人。我也有尊嚴,我也想做一個被承認的女人!”
她的喊聲在水泥牆內炸裂開,帶著某種原始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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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月最終承認:
她10點左右帶刀進入趙啟明家,用備用鑰匙開門。趙啟明當時剛洗完澡,未防備。
她情緒失控,將協議甩在他麵前,要求簽字。
趙啟明冷笑,回了三個字:“你配嗎?”
那一瞬間,趙曉月說,腦袋“嗡”了一下。
“我不知道自己怎麽動的手,我隻知道,我受夠了。”
“你用了哪隻手打他?”
“右手……是刀背,我不是想殺他……”
“可你打了三下。”程望聲音平穩,“他腦部塌陷,創口裂開十五厘米。”
趙曉月低下頭,像個快被抽空的人,終於不再掙紮。
案件看似是婚外戀引發的情殺,實則背後摻雜了多個層級的錯位:
1. 趙啟明將情人視作“婚外調劑”,始終未正麵回應情感承諾,是典型的“情緒操控者”。
2. 趙曉月將婚姻作為翻身通道,不惜將自己包裝成“未來妻子”,對趙啟明的回避毫無抵抗力,心理依賴極高。
3. 徐琳以冷靜和克製退居幕後,卻始終是家庭的控場者,其存在本身對趙曉月形成強大壓迫。
這三人糾纏成一張錯亂的網,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在主導,實際都在失控。
“你覺得他死了,你贏了嗎?”程望最後問。
趙曉月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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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布後,一場關於“情感平權”、“女性尊嚴”的話題再度引爆網絡。
“到底該不該等一個男人‘離婚後娶你’?”
“為什麽有些男人可以享受兩段感情,卻不承擔任何責任?”
“有沒有一種可能,所有人都在為一個失效的婚姻製度買單?”
有評論寫道:
“婚外情不隻是‘私德問題’,它是一場對資源與身份的交易遊戲。女人不是情感的附屬品,趙曉月殺人固然該判,但她的扭曲,也是這個結構裏必然誕生的畸形。”
這條評論,被程望收藏了。
他不是情感專家,也不是社會學家,但他知道:殺人,是終點,也是無數個壓抑節點之後,錯位選擇的爆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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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月最終被檢方以故意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檢方建議判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程望走出審訊室時,雨剛停。
城市街頭積水泛起黃色反光,他低頭看了一眼趙曉月留下的那份“協議複印件”,上麵仍空著簽名的那一欄。
那是一個女人,等不到的名字。
也是一種永遠不會被蓋章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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