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情仇殺人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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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市中院第八審判庭,燈光冷白。趙曉月站在被告席上,身形消瘦,神情恍惚。
    這是她羈押第128天。
    庭審進行至第二次質證階段,趙曉月始終沒有做出實質性辯解。她隻是坐著,聽控方念完一段段證據、訊問、補錄。
    像在聆聽他人故事的最終歸宿。
    ?
    公訴人宣讀最終量刑建議:
    “被告趙曉月因感情糾紛,攜帶凶器主動登門,與被害人趙啟明發生爭執,繼而故意傷害致死,情節嚴重,應予重判。惟其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建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這是一紙已注定的命運書。
    法槌敲響,三聲短促,整個法庭沉寂如水泥封牆。
    趙曉月緩緩閉上眼,像是終於允許自己從某段苦難中脫身。
    坐在旁聽席後的程望,沒有動。他看著她走出法庭的背影,心頭並無快意,隻有一種微弱的荒涼。
    ?
    庭審結束三日後,受害人原配徐琳向媒體遞交了一封簡短的公開信:
    “我不會為他辯護,也不會原諒她。我們之間沒有贏家,隻有沉船後的浮屍。我會撫養好孩子,讓他知道他父親曾經的好,也讓他學會對承諾負責。”
    “對我而言,這場婚姻的墓誌銘不寫愛情,也不寫恨,隻寫:謹慎選擇陪你走完一生的人。”
    這封信在社交媒體引發巨大爭議。有人認為她冷血克製,也有人稱她是理智的幸存者。
    程望讀完後,隻覺得脊背一陣發涼。
    不是因為她說錯了什麽,而是因為她的沉默太準確。
    技術科在對趙啟明手機數據還原中,發現其與趙曉月之外還有兩位“交往密切”的女性。
    一位為公司女同事,另一位為平台主播,均否認“深度關係”,但承認接受過其財物。
    程望回頭複盤整個案件時,隻留下一句批注:
    “情殺案件的根源,不是情緒,而是結構失衡。有人以愛名義獲取資源,有人將承諾當貨幣抵押,有人以依賴維係身份,有人用犧牲換取確認……可一旦失控,每個人都可能變成情感債權的暴力催收者。”
    社會層麵對這起案件並未保持長久關注,但它留下的裂痕,潛入了那些以“情”為名構建的畸形關係裏。
    就像程望辦公室牆角的那份匿名舉報材料,最後一句話寫著: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瘋了。但我真的以為,他會娶我。”
    沒有落款,可能來自另一個趙曉月,也可能是還未行動的“下一個”。
    ?
    周五深夜,刑偵大隊辦公室,程望整理完卷宗,起身準備離開。
    他忽然想起,那晚趙曉月說過的話:
    “我隻是想被看見。”
    這句話像一把鈍刀,在他腦中來回切割。
    他想起這些年見過的類似麵孔:為了婚姻忍氣吞聲的;為了孩子反複妥協的;為了身份依附別人生活的……他們不是壞人,但也不是自由人。
    他們活在一個要求“自我犧牲”的體係中,最終被吞噬。
    程望走在回家的路上,雨水再次落下。他沒有打傘。
    城市霓虹在濕漉漉的街麵反射成碎光,他的背影在光影中緩慢遠去。
    他不是冷血的人。但他知道,正義從不擁有溫度,正義隻是秩序的守夜人。
    ?
    趙曉月入獄,趙啟明身亡,徐琳離婚帶子離開江州。他們三人曾是交錯的情感節點,如今各自散落於社會邊角,成為無法再編織的碎片。
    程望在卷宗封皮寫下最終批注:
    “人不是在情感裏殺人,人是在情感中死去。”
    所言“情”,並非愛情,而是結構性需求所演變的互相博弈;“仇”,不是恨意本身,而是信任落空後的崩塌與反噬。
    而所謂“回歸單身者的墓誌銘”,其實是對那些被迫用極端方式逃離關係牢籠者的諷刺與哀悼。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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