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夜行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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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午九點三十七分。
    審判庭第五號法庭內座無虛席。
    這是案件偵破三十七天後,李兆輝第一次正式出現在公訴席。他穿著一身洗得泛白的看守服,坐姿筆直,神色卻出奇地平靜。比起大多數人印象中殘忍殺人犯的癲狂與狼狽,他更像一個在等待輪回的人。
    程望坐在旁聽席第三排,位置靠近出入口,能一眼看到整個法庭。
    他不喜歡坐得太靠前,那會讓他分不清自己是審判的一部分,還是罪惡的旁觀者。
    審判長宣讀案情:
    “本院經審查查明,被告人李兆輝自2001年至2005年期間,流竄至我省及鄰近三省地區,作案26起,殺害67人,強奸23人,奸屍19人,重傷10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20起,實施嚴重搶劫及毀屍行為,共計造成惡性社會影響極為重大……”
    公訴人按案件順序逐一陳述犯罪事實,每一次“本案中被害人xx,死亡,係鈍器致顱骨開放性骨折合並腦組織破壞所致”,都如一聲槌擊。
    程望沒有動。他眼神直視著審判席上的那道身影,仿佛要從這個人的沉默裏提取出一種更深層次的“答案”。
    可李兆輝始終麵無表情,偶爾低頭,偶爾眯眼,似乎在思考審判書中的某個語法錯誤,而不是麵對自己毀掉六十七條生命的罪狀。
    公訴人繼續:
    “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偵查階段配合交代大部分案件細節,證據鏈完整清晰,dna比對結果與現場指紋、足跡、毛發、生物檢材高度一致。其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構成故意殺人罪;第二百三十六條,構成強奸罪……”
    庭審持續了四個小時。
    旁聽席上,坐著部分被害人家屬。三排座位,沒有哭聲,隻有壓抑的呼吸與間歇性抽搐的肩膀。
    一位頭發花白的老太太在宣讀到自己孫子的名字時,忽然發出一聲哽咽。隨後,她手中的老照片掉落在地,照片裏是一個穿紅衣的小女孩,照片右下角模糊地寫著:2003.9.1 入學第一天。
    老太太沒有撿,隻是低下頭,像低頭給這個社會做一個無法逆轉的道別。
    審判長最後陳詞: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兆輝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深重,依法應予以最嚴懲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判處被告人李兆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槌落地,寂靜無聲。
    李兆輝沒什麽反應,他隻是看了程望一眼,嘴角一動,仿佛要笑,又像在咀嚼某個記憶。
    那一眼,程望沒有躲開。他回望,冷靜而堅定。
    庭審結束後,媒體記者早已守在法院門口。
    這起案件自曝光後引發全國震蕩。網絡上,關於“製度為何未能阻止”“邊緣人口是否失控”“流動勞工監管”甚至“人性是否可以被矯正”的討論愈演愈烈。
    有節目邀請了社會學家,也有法學專家寫出長篇評論,但誰也沒有一個“能令人安心”的答案。
    ——因為這不是一個“可以被解決”的故事。
    案件的真相已定,但創口無法縫合。
    審判當天晚上,公安廳官方微博發布了落案通報,並附上一句簡單的備注:
    “六十七人離世,家屬至今未能安眠。我們必須反思。”
    這條微博轉發了八十多萬次,其中一條評論被頂到了第一:
    “如果惡有名字,它不會叫李兆輝,它叫‘無人看見’。”
    ?
    晚上九點三十分。
    江州市公安局大院,刑偵支隊燈火依舊。程望坐在辦公室,桌上堆著未辦結的失蹤人員調查補錄文件。
    他沒有離開。他不習慣在審判日當天回家。
    他知道,那些案卷雖然已封存,但在他心裏,還有無數聲音未曾沉寂。
    林嘯敲門走進來,手裏端著兩碗泡麵。
    “吃點吧。”他輕聲說。
    程望沒接,隻是問了一句:“山口村那邊的家屬安排好了嗎?”
    “嗯。市民政給了一筆專項救助金。兩個孤兒安置進了公益機構,那個老太太……還不肯走。她說要再去兒子的墳頭看看。”
    程望沉默片刻,點了點頭。
    “你說他到底是怎麽變成那樣的?”林嘯輕聲問,“他又不是天生殺人機器,他小時候成績挺好,工地也踏實幹過幾年。”
    程望沒有立刻回答。他看著泡麵上升騰的白氣,像是回到十多年前他初次進刑警隊那年,第一次見到屍體的夜晚。
    “人不是一夜之間變成惡魔的。”他低聲說,“他們是一次次被放棄後,才學會對人命也放棄。”
    “可我們總得抓住他們。”林嘯說。
    “是。”程望說,“因為我們不能放棄別人,也不能放棄我們自己。”
    他們就那樣吃著泡麵,沒有開燈,隻有電腦屏幕的光一閃一閃,像是一束不穩定的命運手電,在黑夜裏搖晃前行。
    五天後,執行死刑的命令下達。
    李兆輝沒有上訴,也沒有要求見親屬。他隻留下一句話,讓看守員帶話給程望:
    “有時候,我真希望有人能早點把我抓住。”
    程望聽完,隻說了一句:“太晚了。”
    他站在審訊室門前良久,直到有人來叫他——
    他抬起頭,那眼神裏的沉重像壓了一整個刑偵部的灰。
    但他終究沒有停下腳步。
    他知道,隻要還在崗位上,他必須往前走。
    因為這世界上還有太多“沒有早點被抓住”的人。
    而他,就是那個必須第一個到場、最後一個離開的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