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連環十二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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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如墨水漬般從天邊洇開,天亮了,但空氣依舊寒冷。刑偵總隊會議室的窗簾拉得很緊,室內燈光明亮而壓抑。程望坐在會議桌正前方,眉眼間如同還未醒來的夜色,深沉、靜默。
屍檢報告提前送到了他麵前。
法醫李景哲整理著簡報,聲音低穩:“死者男性,身高一米七八,年齡推定在三十八到四十二歲之間,無明顯營養不良特征,無明顯紋身及過往重大外傷痕跡。”
“頭部右側顳骨遭受鈍器衝擊,一擊致命;死前可能有意識掙紮,肋骨多處骨折,有兩處擠壓創疑似膝部重壓造成;肺部積液較少,說明並未被溺水致死。”
程望盯著屍檢圖示,“傷口邊緣整齊,沒有撕裂,工具應當不是石塊。”
李景哲點頭:“初步判斷,是鈍器但不粗糙,形狀接近圓頭鐵錘類物體。”
“死亡時間約在昨晚二十二點整左右,胃內有部分未消化食物,取樣檢測顯示為便利店常見熱狗與豆漿,已與市麵五家便利店聯係,調取銷售與監控數據。”
程望沉默良久:“繼續排查失蹤人員,有無與死者特征匹配。”
技術科在此時補充,“死者指紋在全國係統中暫無建檔,可能無犯罪記錄,也可能是身份模糊的流動人員。”
他翻到屍檢圖第三頁,那裏有一張特殊特寫:死者的左手食指指甲縫中嵌著一點紅色物質,肉眼難以分辨,但放大圖像後顯示,是纖維——紙張纖維。
“這說明他死前曾試圖抓住那張編號紙板。”李景哲解釋,“他想留下什麽。”
程望點點頭,輕聲一句:“他意識到自己要死了。”
沉默在會議室中蔓延了幾秒鍾,誰都不說話。
隨後是編號紙板的檢材分析結果。紙張為市麵普通白色美工紙,市價極低,無指紋、無汗液殘留,墨跡為紅色馬克筆。上麵的“1”字寫法非常標準,幾乎可稱“印刷體”——高度規律、幾何角度均衡、字跡間距精確。
“這是寫字訓練極強的人的作品。”技術員解釋,“極可能有機械製圖、工程製模類工作背景,也可能是……某種執念導致的強迫症書寫。”
“再看他留的挑釁信。”程望將打印信件壓在桌麵中央。
“遊戲開始。今夜是一,一如太陽東升。我會為你們留下十二道光,點燃這座城市的影子。每一道光,都是審判的一記。記住:並非我選擇他們,而是他們選擇了我。”
信件在語言上極具結構性,包含暗示、象征和戲劇化描寫。
程望用鉛筆在打印信下圈出關鍵詞:“一如”“光”“影”“審判”“記”。
“這不是無目的的瘋子語言。”他說,“這是有主題、有秩序的行為。”
副隊周焱跟進分析:“他稱作‘遊戲’,卻將殺人稱為‘記’,說明他不是簡單在‘消滅目標’,而是——記述一種秩序。”
“光與影,是對比;審判與選擇,是偽裝。”程望緩緩道,“這封信就是宣告。他想通過殺人建立一種‘秩序’。他的邏輯中,每一記都是向社會揭示‘真相’或‘懲罰’。”
“他認為他不是選擇了目標,而是目標自取其禍。”
眾人麵麵相覷。
“所以他挑的,不是隨機路人。”程望低聲道,“是他認為該死的人。”
技術人員又補充了一項:“郵件發送位置為公共ifi熱點,位於西城區一家老舊網吧,注冊信息是偽造的,操作係統使用匿名工具擦除了全部曆史行為痕跡,我們無法追蹤發信人。”
“他懂規避。”程望總結。
會議室陷入更長時間的沉默。
“他想製造恐懼。”程望緩緩道,“但不是為了快感,而是想控製節奏——像一個掌控舞台節拍的人。”
“語言上的‘光’、‘影’,反複出現;‘審判’、‘選擇’也重複三次。”
他合上打印稿,低聲一句:
“他是儀式殺人者。”
“每一記都將帶有獨立邏輯,並且‘可讀’。他是在用屍體——講故事。”
“從筆跡、表述方式、郵件形式推測,凶手年齡三十至四十五歲之間,受過中上教育,語言組織能力強,有一定哲學傾向,對宗教結構與‘審判’概念敏感。”
“同時表現出高度自控,具備清晰的邏輯能力,心理畫像暫定為中度強迫型人格,有刻板秩序追求,同時可能具反社會傾向。”
程望起身,走到白板前。
“從現在起,每一個‘記’,都必須被阻止。”
他在白板上寫下:
【連環十二記】
01:受害者不詳男性,身份未定)
? 死因:鈍器擊打,疑似儀式式殺人
? 編號“1”,紙板字體高度規律
? 嫌犯自稱“非選擇者”,強調‘光’與‘審判’
? 有計劃、有邏輯、有挑釁性
? 目標或具某種“罪”之象征
“今天是第一天。”程望看向所有人,“但如果我們不追上他的節奏,這種‘十二記’,就不會隻是一場文字遊戲。”
“他寫的是審判,那我們要做的,就是把他本人送上真正的審判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