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懸鈴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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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門關的杏花開到最盛時,汴梁的金牌調令到了中軍帳。
    黃絹上“趙匡胤私通契丹,即刻押解進京”的朱砂字,比契丹人的毒砂還要刺眼。
    我望著他握調令的手,指節泛白如骨,腕間新鑄的九枚銀鈴卻還響著,像在嘲笑這荒唐的罪名。
    “他們終於對我的血動手了。”
    他將調令按在燭火上,火苗卷著“契丹”二字,映得他眼底泛金——那是契丹狼族特有的瞳色,被他用朱砂眼膏掩了十年。
    我摸著他昨日替我描眉時沾了金粉的指尖,忽然想起軍醫說,他每次受傷昏迷,瞳孔便會褪成狼眼的琥珀色。
    二十四個時辰後,我們在青泥嶺遭伏。
    他將我護在岩洞裏,自己迎著亂箭衝出去時,銀鈴響成一片碎玉聲。
    我數著箭簇穿透他鎧甲的悶響,十三聲,正好是前世他為我采野蘭花時,山澗裏濺起的水花數。
    “別出來!”他的喝止混著血沫,卻在我撲出去替他擋刀時,露出比中箭更痛的神色。
    “趙京娘你瘋了?”
    他攥著我流血的手臂,狼瞳在月光下灼灼發亮,“他們要的是我的命,你跟著送死能改變什麽?”
    我望著他被箭簇劃破的麵甲,露出的下頜線繃得像弓弦:“能改變你死時,身邊有沒有人替你數銀鈴。”
    說罷扯下他腕間銀鈴,係在自己頸間,裂痕處的銀光正好映著他眸中倒影。
    被捕時,我故意讓押解的校尉看見我裙角的契丹狼頭紋——那是用他的血繡的,混著中原的並蒂蓮。
    “通敵夫妻,罪加一等。”
    校尉的冷笑混著夜露,我卻在他踢翻趙匡胤的瞬間,用藏在銀鈴裏的毒針刺入他手腕。
    毒是契丹巫祝的“斷喉砂”,發作時會聽見萬鈴齊響,像極了前世荒墳裏的狼嚎。
    汴梁的天牢比井裏還冷,石牆上滲著的水痕,竟天然形成銀鈴的形狀。
    我隔著鐵欄,看他被獄卒用契丹刑具“狼爪”鞭笞,每道血痕都在背上綻開成鈴紋。
    “別用刑了,”我舉起從他腕間搶來的碎玉,“我有契丹左賢王的印信,能換他一條命。”
    獄卒的鞭子頓在半空,他卻在血沫中笑了:“京娘,你何時學會說謊了?”
    狼瞳在黑暗裏灼灼,像在看穿我藏在袖口的,那方刻著“匡國”二字的假印——不過是用他佩劍的殘鐵,混著我的血鑄的。
    原來最痛的謊,是明知會死,卻偏要替對方織張假的安全網。
    三日後,大理寺庭審。
    我跪在丹墀下,聽禦史念著“契丹餘孽,惑亂軍心”的罪名,忽然想起前世街坊的流言,說我被山賊汙了身子。
    原來這天下的刀,從來不是隻砍在刀劍上,更砍在世人的舌根上。
    “民婦有證。”
    我呈上染著三十三處刀痕的銀鈴,每道痕都對應他戰場的傷,“這些鈴,是將軍用骨血為中原鑄的。”
    殿上靜得能聽見銀鈴落地的響。
    趙匡胤被獄卒拖進來時,鎧甲下露出的皮膚,竟紋滿了與銀鈴相同的裂痕——那是他在契丹王庭時,用狼族刺青遮住的中原傷痕。
    “臣母雖為契丹人,”他跪得挺直,像座被雷劈過的鬆,“但臣心所係,唯有這萬裏山河,和這串為山河而碎的鈴。”
    我望著他發間新添的白發,忽然想起前世荒墳裏,我數到第三十三片花瓣時,看見的那朵新開的野蘭花。
    原來有些忠誠,注定要被血與淚浸透;有些愛情,注定要在懸鈴之劫中,煉出金縷。
    深夜,天牢來了位素衣老者。
    “老身是將軍乳母,契丹人。”
    她掀開兜帽,額間狼頭紋與趙匡胤腕間烙印相同,“當年左賢王為護中原妻子,被狼族剜去心髒,臨終前讓我帶繈褓中的將軍歸宋。”
    說著掏出半塊玉佩,與我們的碎玉嚴絲合縫,“這是狼族聖物,能證他血脈裏流的,是護宋的血。”
    玉佩相碰的清響裏,我忽然看見趙匡胤閉上眼,像在告別藏了三十年的秘密。
    原來他的“匡國”玉佩,刻的是契丹文的“歸”與漢字的“國”,是父母用命為他刻的,矛盾的魂。
    翻案那日,陽光終於照進天牢。
    他捧著沉冤得雪的聖旨,卻先替我揉了揉跪腫的膝蓋:“以後不用再跪了,”指腹劃過我頸間銀鈴,裂痕處不知何時嵌了粒碎玉,“我已請旨,將你我的故事刻在城門上,讓天下人知道,銀鈴響處,是忠骨,是情癡,不是流言。”
    我望著他腕間重新係好的銀鈴,九枚新鈴與三枚舊鈴相碰,竟湊成了十二聲——是他第一次替我守夜時,破廟漏下的月光,碎成的十二片。
    “好,”我握住他帶傷的手,“但刻字時,要把你在契丹王庭被烙的‘叛徒’二字也刻上,讓世人知道,最狠的背叛,是背叛自己的血統,也要護著想護的人。”
    汴梁的風比關西暖些,卻依然帶著刀的利。
    我們站在剛修好的的城門下,看石匠鑿刻“趙京娘”三個字,筆畫間嵌著銀鈴的紋路。
    他忽然低頭,在我額間落下一吻,像吻著這世間最易碎的珍寶:“等天下一統,我便卸甲歸田,陪你在蒲州井邊種滿野蘭花,讓銀鈴響遍每個有月光的夜。”
    我摸著城門上未幹的朱砂,忽然想起前世井裏的紅蓋頭,想起荒墳裏的草。
    原來重生的意義,不是躲開劫數,而是在劫數裏,把每道傷痕都變成銀鈴的紋,讓彼此的心跳,永遠蓋過流言與刀兵。
    是夜,他枕在我膝頭,聽我數新鑄的銀鈴。
    當數到第十二聲時,他忽然握住我手,放在他心口:“京娘,你知道為何銀鈴總在你靠近時響得最清?”
    狼瞳在月光下泛著柔光,“因它早就認了主,認了這顆,為你跳得發疼的心。”
    我望著他眉間未褪的朱砂痣——那是我用自己的血點的,永遠不會褪色。
    銀鈴在夜風裏輕晃,混著他的心跳,終於不再是單聲的孤響,而是彼此交纏的,永不熄滅的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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