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分類管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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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裏人口少,宅基地夠大,建到三層完全可以滿足,甚至超過人均5平方丈,那就隻能建到三層。
對於已經建成的房子,凡是高度超過三層,而且人均麵積超過5平方丈的,就屬於超出標準,要進行額外征稅。
房屋在三層以上,且人均麵積在5至10平方丈之間的,房屋每多1平方丈,每年收取100文的房產稅,在10至20平方丈之間的,每年收取150文的房產稅,20平方丈以上的,每年收取200文的房產稅。
有些家庭地多,也不可能放任其蓋很多房子,房屋在三層以下的也要納入管理。
為了鼓勵居民建房在3層以下,以自住為主,可以追求更好的舒適度,凡是三層以下的房子,房產稅的起征點從人均7平方丈開始計算,也是逐級遞增,房產麵積超出越多,征稅的力度越大。
當然,這個標準主要的根據,是按照夏原主城區出租房屋的行情得來的,所以先在夏原試行,而後在其他城市推行,征稅的額度可以適當減少。
潘興法讚道:“陛下的這個主意好,朝廷隻引導,不強製,誰想多建房屋也可以,那就要多交稅,建的越大,征稅比例越高,既可以抑製居民建高層,擁有多處住宅,也可以增加朝廷的稅收。”
李純道:“夏原發展這麽多年,受益最大的就是本地人,有的人地多,建了好幾棟房子,對外出租,光是靠租金,就收益驚人。相反,外地人來到夏原發展很不容易,買房、租房都是一個很大的負擔。”
潘興法說:“朝廷前麵搞產業轉移,限製房屋買賣,建設平價房、廉租房已經起到一些作用,再出這個政策也會起到一些平抑的作用。”
李純道:“平價房、廉租房還要大規模的建,房價、租金都比城中村的低,標準更高一些,要讓那些建了幾棟房子的村民,房子不好租,還要多交房產稅,看他們還要不要建那種鴿子籠似的樓棟。”
潘興法補充道:“對平價房和廉租房是不是也要打補丁,防止有人鑽空子,除了來夏原五年之外,還要加上其他的標準。”
李純道:“說的對,凡是在夏原有房產的,一律不得再申請平價房和廉租房,而且一戶家庭隻能購買一套平價房,或者租賃一套廉租房,不能兩者兼有。”
潘興法說:“平價房和廉租房今年就能建好第一批,到時候就把這兩個標準也加進去,對於收入之類的要不要再加要求。”
李純道:“這個問題我考慮了,不用加,平價房和廉租房主要是麵對中低收入者,屬於過渡性質的,哪個有錢人願意買隻有50年產權的平價房,或者去租廉租房?如果有的有錢人,在夏原沒有房產,非要擠進廉租房,也不攔著,隻要他在夏原買了房,立即就要遷出去。”
潘興法還有疑問:“那些剛開始錢不多,按照市場的半價先買平價房,後麵又有錢了,想買那種永久產權房,該怎麽處理?”
李純道:“他們想買永久產權房,完全可以把平價房賣出去,其他來夏原滿五年,沒有房產的,可以購買他們的平價房,當然由於他們已經住了一定年限,剩餘年限不多,房價肯定降低不少。”
潘興法再問:“如果他們賣的時候,隻剩一二十年,甚至更少年限的產權,賣不出去怎麽辦?總不能卡在那裏。”
李純道:“你怎麽不動腦子,搞一個負責運營平價房、廉租房的國企,可以略低於市場價進行托底回購,然後改成廉租房,直到滿50年為止。”
潘興法有點不好意思:“這種大事,微臣不敢做主,所以還要請示陛下,陛下已經把各種情況考慮清楚了,我們建設部後麵一定會出台一係列政策。”
李純道:“建設平價房、廉租房,其實政府並不虧本,隻是略低於市場價,給市場額外供給大量住宅,打擊那些炒房客,加上房產稅的措施,抑製多套房屋的擁有者。”
潘興法說:“微臣算了一下,算上征地和建設成本,我們賣平價房還能賺點錢,可以循環滾動,建設廉租房,收回成本比較慢,但是過了若幹年以後,也能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可以覆蓋成本。”
李純歎了一口氣:“其實此事朕也有些責任,前麵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征服和治理夷人、蠻人地區,對國內有些情況沒有關注到、處理好,雖然這些年來夏原發展的人,多賺了錢,但是各項開支也大,房價、房租就是首要問題。這次你們建設部出手要狠,多措並舉,徹底壓住房價和房租,要讓來夏原打拚的人過上相對舒適的生活。”
潘興法領旨以後,回去就開始頒布一些列政策,會同京畿道對高層住宅進行排查,對多套住宅所有者進行排查,開始大規模的啟動房產稅的征收準備工作。
這下那些多套房屋的業主傻眼了,房子越多,征稅越重,房屋越高,越容易被征稅。
盡管建設那種隔間式樓棟,還能租出去賺點錢,但是形式已經發生了變化,讓人們的心態發生變化。
一是朝廷大規模轉移勞動密集型和高耗能、高汙染的企業,中低收入的打工者減少,城中村的租賃行情不如以前。
二是那些手裏稍微有點錢的,就去買平價房,沒錢的就去租廉租房,與城中村的房屋形成了競爭。
三是由於廉租房的興起,租金下降了一些,另外還要交不菲的房產稅,加上土地、建築成本,那些擁有多套房產的,靠出租房屋已經賺不到多少錢了。
於是有些地多、房多的業主,就不敢再囤地、囤房,開始對外賣房、賣地,但是隻有來夏原就業生活滿五年的人,才有資格買地、買房,導致賣多買少,房價、地價進一步下降。
這樣一來,夏原的房價、地價進入了一個逐漸下跌的趨勢,有些人開始能夠買起土地、房屋,即使買不起的,由於有平價房、廉租房托底,大家不用像過去那麽焦慮了。
處理完房屋的問題,李純又把司法部尚書曾文正召來,曾文正剛施完禮,李純就劈頭把他罵了一通:
“你們司法部搞得什麽律法,精神有問題的人傷人,不算刑事案件,那受害人活該倒黴?你被精神病人砍了,他沒刑事責任,你沒意見嗎?”
曾文正還沒轉過彎:“那些精神病人傷人,隻是因為病情爆發,並非故意,如果判他們有罪,有點說不過去,而且在監獄裏照料也是個問題。”
李純道:“你說的第一點是托詞,第二點才是主要原因吧,你們怕麻煩,把鍋甩給社會,讓那些受害人活該倒黴,你就沒長點腦子嗎?不會想辦法打補丁嗎?”
曾文正這時才有點開竅:“陛下說得對,是該打個補丁,到底該怎麽補,既能照顧到那些精神病人,也能讓受害者滿意?”
李純道:“其實那些所謂的精神病人,有一部分是真精神病人,有一部分就是用這個借口,疏通關係為自己免去刑責,就算是真的精神病人,多次傷人,說明已經成為危害社會的人員,必須要嚴格控製起來。”
曾文正也知道李純說的都是實情,就說:“陛下這麽說,想必心中已有定論,還請陛下明示,司法部定當去貫徹。”
李純也不想繞彎子,就說:“這些精神病人,本身也是可憐人,但是既然存在了,其家人就有治療和管束的責任,如果能夠管束的住固然好,如果管束不住,第一次傷人,情有可原,但是必須要給受害人相應的補償,如果不給就要采取強製措施。”
曾文正說:“那些不給補償的,大都是窮人,家裏又沒啥錢,怎麽采取強製措施,總不能拆人家的房子吧。”
李純道:“朕不是讓民政部在東流群島,設置了一個管理處,收容國內窮困、流浪、負債的人群,完全可以從那邊劃出一個島,專門收容這些有精神問題傷人的人群。”
曾文正說:“送到東流群島,就要結紮,跟家人還要分離,估計他們的家人不同意。”
李純帶點怒氣:“那些受害人就同意?如果他們的家屬給了補償,受害人滿意了,就不用送到東流群島。”
曾文正試探地問道:“陛下的意思是,如果那些精神病人每次惹了事,他們的家人對受害人進行了補償,就不用送到東流群島。”
李純答道:“不僅如此,有精神問題的人,傷一次還可以理解,如果經過懲戒後,還傷第二次,說明此人就是個危險分子,他的家人管束不住他,還是要送到東流群島。”
曾文正則說:“這些精神病人沒有自理能力,送到東流群島,管理是個難題呀。”
李純道:“你還真是個死腦筋,調一個島,在島上建立幾個精神病院,專門收治這些人,精神病院的事由民政部和醫藥部負責那,你們司法部負責改律法,治安部門負責抓人,審判部門負責判定,符合條件的一律送到東流群島。”
曾文正聽說自己隻要改律法就好,感覺輕鬆不少,立即讚道:“陛下這個主意好,這樣既解決了社會的一個隱患,也減輕了他們家人的負擔。”
李純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總不能讓他們留在國內傷人,這就逼著他們的家人管住自己有問題的親人,管不住就由國家替他們管,就要承受一定代價。”
曾文正這次不敢馬虎,帶著李純的旨意,先後找幾個部分工落實這件事。
司法部、民政部和醫藥部,認為國內此類人員還不算少,所以在東流群島挑了一個中等規模的島嶼,先由醫藥部建設一家精神病院,以後隨著送去的人更多,可以再建設幾家病院,經費從民政部出。
從此以後,但凡再遇到由精神病人傷人,達到刑事標準的,如果家人給予受害人充分的補償,取得受害人的原諒,可以免受處罰,如果家人拒不補償,那就將犯事人結紮後,直接送到東流群島,算是懲罰。
凡是發生第二次傷人事件,犯事人的家人補償受害人後,還是會將犯事人送到東流群島。
不管一次還是兩次,凡是其家人有補償受害人,受到受害人諒解的,其家人可以每年可以去東流群島探望自己的病人家屬。
如果其家人拒不補償受害人的,取消其探視權,隻有在犯事人死亡時,才通知其家人過去領骨灰。
這樣一搞,那些精神病人沒有了免罪的理由,其家人看管的也嚴了起來,也沒人再敢以精神病為理由開脫。
那些因為精神問題犯事達到流放標準的,被源源不斷送到東流群島,減少了社會的一個安全隱患。
兩天後,治安部尚書嚴秦和民政部尚書崔右甫,一起進宮匯報關於夏原城內強行乞討和流浪人員的情況。
嚴秦首先匯報:“陛下,根據我們治安部的調查匯總,夏原城內有五千多乞丐和流浪人員,其中有一部分確實存在強行乞討的問題,甚至還有偷竊的問題。”
李純道:“夏原這些年發展比較快,就業機會也較多,隻要不挑不揀,哪怕就是五六十的老人,也能找到掃地、刷盤子的工作,怎麽會有這麽多流浪人員?”
嚴秦接著匯報:“經過臣和幾個部屬的分析,大部分人核心就是一個懶字,不願工作,覺得乞討來錢更容易,有些人賣慘裝可憐,有些人強行乞討,每月搞到的錢是普通打工者的兩三倍,有的甚至結成團夥,號稱丐幫。”
李純問道:“那些強行乞討和偷竊行為的乞丐,你們治安部門怎麽不管,難道就放任自流。”
嚴秦有點委屈地說:“這個我們還真管了,但是這些乞丐也很聰明,每次強行乞討,也就五文、十文左右,最多不超過五十文,算不上搶劫,下麵的治安人員隻能是批評教育,有些偷竊行為,大都是小偷小摸,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搞大了,會被流放、勞改,所以都是關幾天就放出來,結果他們依然如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