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借印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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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丞劉德璋的崩潰,當時經曆了幾個階段。
    迷茫。
    驚懼。
    震驚。
    以及,最後徹底的絕望。
    這場屍疫,在他麵前的第一次展示,就是如此的驚心動魄。
    慘烈到足以擊潰任何凡人的心防。
    以至於......
    當那腹穿肚爛的村漢再次起身時。
    “鬼……”
    “鬼啊——!”
    一名正收斂查驗屍體傷勢的差役,喉嚨裏擠出半聲變了調的尖叫。
    他的聲音卡住了。
    因為那起身的村漢,就近撲了過來。
    隻一瞬間,差役的尖叫就變成了被扼住的‘咯咯’聲。
    一蓬血花,在昏暗的火光下爆開。
    溫熱的,濺到了旁邊另一名驛卒的臉上。
    那驛卒伸手一抹,滿手猩紅。
    他呆呆地看著自己的手,再看看那個被撲倒的同伴
    同伴的喉管已經被活生生撕開。
    鮮血汩汩地冒著,染紅了身下的土地,身軀還在兀自抽搐著。
    而那‘村漢’,正埋頭貪婪地撕咬著。
    這一幕,徹底摧毀了在場所有人的意誌。
    在場的其餘差役或驛卒,全然喪失了抵抗之心。
    “跑!快跑!”
    他們大呼著‘鬼啊’,引著那具屍鬼一哄而散。
    黑夜之下,人影迅速被黑暗吞沒,隻餘下越傳越遠的慘叫與嘶吼。
    到了次日天亮。
    驛站內,越來越多的活人被撕咬,逐個屍化。
    劉德璋的內心早已麻木。
    恐懼消失了。
    隻剩下深深地絕望。
    這絕望,徹底掐滅了他最後一絲掙紮求活的意誌。
    他轉而提筆,以血為墨。
    在自我安慰式的書寫中,等待後來者的評說。
    明明信封上寫著所謂的‘張太守,鈞啟’。
    但信件內裏,卻全然隻是他對這場變故的傾訴和猜測。
    ‘等到傍晚,最後的慘叫聲也消失了。’
    僅僅一日,官驛內的活人,大半都成了行屍走肉。
    屍疫的爆發太過突然,太過凶猛。
    導致此地驛卒,和護衛縣丞的差役。
    根本沒機會摸索出斬殺這些屍鬼的方法。
    縣丞劉德璋,就更不知曉了。
    護衛衙役,早在昨夜就跑散了,不知是死是活。
    這間專供驛丞辦公的書房,成了劉德璋的藏身之所,也是他的囚籠。
    縣丞?驛丞?
    他恍惚間,似乎從這職位的讀音裏聽出了某種宿命的讖言。
    驛,疫,遺亦也......
    他更加確信,這裏,就是自己的死地。
    ‘......此乃天罰!是我等失德!天怒啊!’
    信紙末尾的字跡,已經徹底失去了章法。
    後麵的話,也毫無邏輯可言。
    李煜甚至能透過這些血字,看到那個叫劉德璋的縣丞,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是如何的瘋癲。
    他瘋了!
    是被這顛覆人倫的吃人世道,活生生駭瘋的。
    當然,李煜也想過另一種可能。
    信件後半段的混亂內容,或許也混雜了失血過多導致的幻覺?
    他不得而知,也不想深究。
    但是......
    李煜緩緩將手中的信紙放下,那股從脊背升起的寒意,此刻已經轉為一種異常的冷靜。
    恐懼是無用的情緒。
    他深吸一口氣,在心裏告誡自己。
    如那村漢一般的模樣,他似乎也曾聽過。
    和那錦州左近的官驛內,涉水借宿的行商們,狀況頗有相似。
    或許又是個巧合。
    李煜想通此節。
    腳步,隨之邁開。
    劉德璋是出城巡農的縣丞。
    那麽,代表他身份的官印,定然會封盒隨身攜帶。
    此刻,那東西十有八九,就放在這官驛內的某處院子。
    官印。
    兩個字在他腦中閃過。
    沉甸甸的。
    一個小小的印璽,自然不能真的代表官身。
    可擁有官印,卻是行使官身權力的佐證。
    在這秩序崩壞的當下,誰又能真的查驗身份?
    一個念頭轟然炸開。
    李煜的思路豁然開朗。
    撫遠縣丞劉德璋,死了嗎?
    是的,他死了。
    曾經的撫遠縣丞就真切的死在這裏,死的寂寂無名,無人知曉。
    可他......
    也許可以依舊‘活著’。
    就活在文書裏,活在官印下。
    成為一個符號,一個名義!
    字跡?
    不重要。
    因為百姓大多本就不識字。
    他們辨認不出筆跡的真偽,也無法考究文書的源頭。
    曾經,少數的鄉紳,因此才掌握了地方的話語權。
    可現在......
    境況大為不同。
    更何況,官府下發的文書副本,本就不是由縣丞親筆書寫。
    那些文吏,那些刀筆小吏,才是真正執筆之人。
    真正識得縣丞劉德璋的筆跡之人,更是少之又少。
    百姓們真正認得的,還是那方方正正蓋下的朱紅印記!
    縣丞的銅印並不大,僅有六七分寬,甚至還不足一寸。
    其上隻會刻下‘撫遠縣 縣丞印’六個字。
    但是......
    隻要有官印加蓋的文書,就是官府縣丞出具的權威政令。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李煜隱隱有種預感,這或許在以後會派上些用場。
    比如。
    若是再入撫遠縣,這枚官印......
    便是一把鑰匙。
    一個拱衛縣丞的駐守武官,這條文書在名義上似乎就很合適。
    即使露餡也無妨。
    一個不存在的縣丞‘劉德璋’,隨時可以合情合理的再死一次。
    妙!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