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縣令的考驗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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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那份關於“數據算命美學”的手稿,最終沒給張半仙看。
倒不是舍不得,是第二天一早,剛收拾好攤子準備出門,院門就被敲響了。不是平常街坊那種隨意的叩門聲,是“咚咚咚”三下,有力,規矩,透著股官家味兒。
小木頭跑去開門,然後“呀”了一聲。
門口站著兩個穿皂衣的衙役,腰佩樸刀,麵皮繃得像剛漿洗過的布。其中一個林逸認識,就是當初來討債的那位王衙役——不過現在他臉上可沒半點囂張,反倒堆著笑,笑得有點僵硬。
“林先生,”王衙役拱手,“縣令大人有請。”
林逸心裏咯噔一下。又來?上次是查糧倉失火案,這回又是什麽?
“敢問差爺,大人召見,所為何事?”他一邊問,一邊快速打量兩人。
【王衙役:心率略快(緊張);右手拇指不自覺摩挲刀柄(習慣性動作,但頻率高於平常);視線與林逸接觸後迅速移開(愧疚或尷尬)】
【另一衙役:站姿筆挺(訓練有素);左手虎口有厚繭(常年握刀);麵無表情,但耳廓微動(在聽周圍動靜)】
這架勢……不像日常傳喚。
“這個……”王衙役壓低聲音,“州府出了樁棘手的案子,連環盜案,鬧得挺大。咱們縣令大人……舉薦了您。”
林逸眉頭一挑。舉薦我?去州府破案?
“差爺稍等,我換身衣服。”他轉身回屋,小木頭跟進來,小臉繃得緊緊的。
“先生,會不會是……”孩子有點慌。
“別瞎想。”林逸換上半新的青衫——見官總得穿得體麵點,“是福不是禍。”
話雖這麽說,他心裏也在打鼓。州府的案子,讓他一個平民去摻和?縣令這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收拾停當,跟著衙役出門。街上早市剛開,賣菜的、賣早點的、趕路的,瞧見這陣仗,都停下手裏活計看過來。竊竊私語聲像風刮過麥田,窸窸窣窣的。
“林先生又被官府叫去了?”
“這回是好事吧?你看衙役對他客氣的。”
“難說……”
林逸目不斜視,心裏卻琢磨開了。走到半路,他忽然問王衙役:“王差爺,您今早吃的豆腐腦,是甜口還是鹹口?”
王衙役一愣:“啊?鹹、鹹口啊……”
“東街老孫家買的吧?”林逸笑了笑,“袖口沾了點辣油,他家辣油特香,我認得那味兒。”
王衙役下意識去看袖子,果然有點紅油漬,頓時訕訕的:“林先生眼真毒。”
“隨口一問。”林逸不再說話。
這看似閑扯的話,其實在測王衙役的情緒狀態。如果是來抓人的,哪有心思想早飯吃啥?還能記得是甜是鹹?還能沾了油漬不自知?
看來……至少不是壞事。
到了縣衙,沒走正門,從側門進,繞過前堂,直接去了後衙書房。這是第二次來了,熟門熟路。
縣令正在書房裏踱步。見林逸進來,停下腳步,上下打量他幾眼,點點頭:“坐。”
有衙役上茶。不是上次那種粗茶,是帶著清香的明前茶,青瓷盞裏湯色清亮。
林逸沒動茶,等著縣令開口。
縣令也沒繞彎子,直接道:“州府出了樁連環盜竊案,七戶富商接連失竊,丟的都是傳家玉器,金銀反而不動。州府衙門查了月餘,毫無頭緒。”
林逸靜靜聽著。
“本官……向州府舉薦了你。”縣令看著他,“說你擅察微末,精於推演,或可助破此案。”
林逸心裏飛快盤算。州府能人眾多,查一個月沒結果,肯定不是普通竊案。讓他去?憑什麽?
“大人,”他開口,“學生一介布衣,無官無職,去州府參與辦案……名不正言不順。”
縣令擺擺手:“這個不必擔心。州府已允準,以‘民間智士’身份協查。一應開銷,州府承擔。若破案,另有重賞。”
話說到這份上,聽起來是好事。但林逸沒接茬。
縣令看他沉默,歎了口氣,走到窗邊,背對著他:“林逸,你可知本官為何舉薦你?”
“學生不知。”
“因為……”縣令轉過身,眼神複雜,“因為這案子,不簡單。州府那幫人,查來查去,都在麵上打轉。本官覺得,需要個……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他頓了頓,壓低聲音:“而且,這對你也是個機會。”
“機會?”
“若你能助破此案,”縣令走近幾步,聲音更低了,“本官可正式舉薦你參加州府的‘奇才舉薦’。一旦入選,便有資格進入州學旁聽,甚至……獲得功名之外的另一條晉身之路。”
林逸心跳快了半拍。
奇才舉薦。這他聽說過。本朝為網羅民間特殊人才,設此途徑。雖不如科舉正途,但一旦被舉薦,便能獲得官方認可,享受諸多便利——比如,可以合法開設學堂,傳授技藝;比如,見官不跪;再比如,有機會被推薦到京城……
這確實是個機會。一個大機會。
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大人,”林逸直視縣令,“此案究竟有何特殊,讓州府束手無策?又為何……選中學生?”
縣令沉默片刻,走回書案後坐下,手指無意識地敲著桌麵。嗒,嗒,嗒。
“失竊的七戶,有三個共同點。”他終於開口,“第一,丟的都是玉器,且是特定紋飾的玉器——蟠龍紋。”
蟠龍紋?林逸眉頭微皺。這紋飾……民間能用嗎?
“第二,七戶都在三個月內,從同一家古董店買過東西。”
“第三,”縣令聲音更沉了,“每家失竊當晚,看門狗都沒叫。不是被藥倒,是根本沒叫——就像沒看見賊一樣。”
書房裏安靜下來。隻有窗外隱約傳來的麻雀叫聲,嘰嘰喳喳的,襯得屋裏更靜。
林逸腦子裏飛快閃過各種可能。針對性盜竊?內鬼?江湖奇術?或者……
“學生需要看卷宗。”他說。
縣令似乎鬆了口氣,從抽屜裏取出一疊文書:“這是抄錄的案卷摘要。詳細卷宗在州府,你若答應去,可隨本官派的人一同前往,直接查閱。”
林逸接過,快速翻閱。七戶失竊時間、丟失物品清單、現場勘察記錄……一條條看下來,眉頭越皺越緊。
確實蹊蹺。
失竊時間都在子時到醜時之間,但間隔毫無規律,有時隔三天,有時隔十天。現場幾乎沒留下痕跡——不是被打掃過,是壓根就沒什麽痕跡。就像……東西自己長腿跑了。
最怪的是那些狗。七戶人家都養了看門犬,有幾條還是凶悍的獒犬。可失竊當晚,鄰居都沒聽見狗叫。事後檢查,狗好好的,沒被下藥,沒受傷,就是……那晚特別安靜。
“怎麽樣?”縣令問。
林逸合上卷宗,抬頭:“學生可以一試。但有三個條件。”
“你說。”
“第一,我要帶兩個人——小木頭,還有張半仙。”
縣令一愣:“張守拙?那個算命的老頭?”
“是。他經驗豐富,或許能看出我看不出的東西。”
縣令想了想,點頭:“可以。”
“第二,我要完全的案件查閱權,包括所有物證、人證口供、以及……仵作驗屍報告——如果有的話。”
“驗屍報告?”縣令皺眉,“此案無人傷亡,何來驗屍報告?”
林逸指著卷宗一處:“第三戶失竊的李家,看門的老仆在案發後第三天‘急病暴斃’。卷宗上隻寫‘急病’,但沒寫具體病症。學生想看看仵作的記錄。”
縣令眼神一凜,重新翻開卷宗,找到那處,看了半晌,緩緩點頭:“本官會與州府溝通。”
“第三,”林逸伸出三根手指,“無論破案與否,奇才舉薦的名額,請大人務必為學生爭取。”
縣令看著他,忽然笑了:“林逸啊林逸,你這算盤打得……比賬房先生還精。”
“學生隻是不想白忙一場。”林逸坦然道。
“好!”縣令一拍桌子,“本官答應你。但你也得答應本官一件事。”
“大人請講。”
“此案……”縣令收起笑容,神色嚴肅,“可能牽扯不小。你查案時,務必謹慎。該查的查,不該問的……別多問。安全第一。”
這話裏有話。
林逸點頭:“學生明白。”
從縣衙出來,日頭已經升得老高。街上熱鬧得很,賣菜的吆喝,孩童嬉鬧,馬車軲轆碾過青石板路,咯噔咯噔的。
小木頭在衙門外等著,急得在原地轉圈圈。見林逸出來,撲上來:“先生!沒事吧?”
“沒事。”林逸拍拍他肩膀,“走,回家收拾東西。”
“收拾東西?去哪?”
“州府。”林逸說,“出趟遠門。”
回到家,林逸簡單收拾了幾件衣服,又把那疊手稿和《市井察言觀色要訣》的稿本塞進行囊。小木頭在旁邊幫忙,小臉興奮得發紅:“先生,咱們真要去州府?州府是不是特別大?人特別多?”
“去了就知道了。”林逸笑笑,忽然想起什麽,“對了,得去跟張半仙說一聲。”
兩人來到鎮西小巷。張半仙正在院裏曬太陽,眯著眼睛,搖著把破蒲扇。聽見腳步聲,掀開眼皮看了眼,又閉上:“喲,稀客。”
“張老先生,”林逸開門見山,“有樁事,想請您幫忙。”
“幫忙?”張半仙慢悠悠搖扇子,“老朽一個算命的,能幫林大仙什麽忙?”
這話裏帶刺,但沒多少惡意,更像是習慣性抬杠。
林逸不以為意,把州府連環盜案的事說了,最後道:“縣令允準,請您一同前往協查。包食宿,另有酬勞。”
張半仙聽完,蒲扇停了。他睜開眼,坐直身子:“蟠龍紋玉器?狗不叫?老仆暴斃?”
“是。”
老頭沉默了一會兒,忽然笑了,笑得有點冷:“林小子,你知道蟠龍紋是什麽嗎?”
“學生不知,請老先生指教。”
“蟠龍紋,”張半仙一字一頓,“非王公貴族不可用。民間私藏,是逾製,要掉腦袋的。”
林逸心裏一沉。果然。
“那七戶富商,敢買蟠龍紋玉器,要麽是不知道厲害,要麽是……”張半仙沒說完,但意思明了。
要麽是背後有人,有恃無恐。
“這案子,”老頭站起來,在院裏踱了兩步,“水深啊。”
“所以學生才需要老先生相助。”林逸誠懇道,“您見多識廣,或許能看出些門道。”
張半仙看著他,半晌,歎了口氣:“老朽這把年紀了,本該安穩度日……”
“奇才舉薦,”林逸拋出誘餌,“若破此案,縣令答應舉薦我。屆時,我可以推薦老先生一同入選。”
張半仙眼睛亮了亮,但很快又暗下去:“奇才舉薦……老朽一個算命的老頭,要那名頭作甚?”
“不要名頭,要實惠。”林逸說,“一旦入選,每月有官府發的津貼,見官不跪,還能開館授徒——您那套相麵之術,不愁沒人學。”
這話戳中了老頭心事。他猶豫再三,終於一咬牙:“行!老朽就陪你走一遭!不過說好了,有事你先上,老朽隻負責……在後麵指點指點。”
林逸笑了:“那是自然。”
約定好明日一早出發,林逸帶著小木頭告辭。走到巷口,回頭看了一眼。
張半仙還站在院裏,仰頭看著天,蒲扇有一下沒一下地搖著。
夕陽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孤零零地投在地上。
不知怎麽,林逸忽然想起那晚寫的手稿裏的一句話:“手握數據時,勿忘人心暖。”
老頭嘴上硬,心裏……大概是寂寞的吧。
“先生,”小木頭小聲問,“張半仙真能幫上忙嗎?”
“能。”林逸說,“有些事,數據算不出來,但經驗看得出來。”
就像那蟠龍紋的忌諱,卷宗上可不會寫。
回到小院,周文清已經等在門口了,手裏拿著新刻印的《市井察言觀色要訣》。見林逸回來,興衝衝遞上:“先生,印好了!您看看!”
林逸接過,翻開。紙質一般,但字跡清晰,排版整齊。封麵上,“張守拙參訂”五個小字赫然在列。
“不錯。”他點頭,“先印一百本,試賣看看。”
“好嘞!”周文清應著,又問,“聽說先生要去州府?”
消息傳得真快。林逸點頭:“明日出發。”
周文清眼神有點羨慕,但沒多說,隻道:“先生一路小心。鎮上……我會幫您照看攤子。”
“有勞了。”
送走周文清,天已經黑了。小木頭燒了水,兩人簡單洗漱,早早躺下。
但林逸睡不著。
腦子裏全是案子的事。蟠龍紋、古董店、不叫的狗、暴斃的老仆……這些碎片在腦子裏打轉,拚不出完整的圖。
還有縣令最後那句“安全第一”。那語氣,那眼神,不像是尋常叮囑。
這案子,恐怕真如張半仙所說——水深。
窗外月色很好,銀白的光從窗紙透進來,在地上鋪了層霜。
林逸翻了個身,看著熟睡的小木頭。孩子睡得香,嘴角還帶著笑,大概在做什麽好夢。
帶上他,對嗎?
可留他一個人在鎮上,更不放心。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閉上眼,強迫自己入睡。明天還要趕路呢。
就在似睡非睡間,腦子裏忽然閃過一個念頭:
那些狗為什麽不叫?
不是因為沒看見賊。
是因為……它們認識賊?
這個念頭像道閃電,劈開了混沌。林逸猛地睜開眼,坐了起來。
月光裏,他的眼睛亮得嚇人。
如果真是這樣……
那這案子,可就更有意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