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番外 哥譚日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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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查爾斯將澤維爾學校辦成變種人和普通人共存的全日製高校之前, 金克斯就已經麵臨著每一個即將高中畢業的學生都要麵對的人生抉擇——申請大學了。

    查爾斯建議她選擇他曾經的母校耶魯大學,耶魯大學非常重視本科教育, 金克斯在那裏讀本科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金克斯卻選擇了位於紐約的帝國州立大學, 問及原因,金克斯非常正經地回答:“因為離你比較近。”

    彼時正是一年之中最為炎熱的夏季,澤維爾學校廣大學子們與西切斯特高中約了遊泳比賽,整個學校中隻剩下幾個新入學還在練習控製力的新生, 他們隔著茂密蔥蘢的小花園, 看著纏滿了花藤的走廊上, 一個年輕的女孩子正對著他們尊敬的澤維爾教授說這話, 而澤維爾教授聽了她的話,似乎愣了一愣,然後翹起了唇角, 眼底盛著與夏日一般熾熱的光。

    他們忘了自己的課程,紛紛擠到了窗戶邊上, 湊在一起暗中觀察對麵走廊上的情況。

    一分鍾後,查爾斯終於不負他們的期望, 伸出了手,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視線緊緊地跟著那隻手移動著,然而還沒等查爾斯碰上對麵那個女孩子的臉頰, 那女孩已經彎下了身, 快速地在查爾斯嘴唇上親了一下。

    查爾斯愣了愣, 笑著搖搖頭。

    而教室裏, 剛才還在圍觀的那幾個學生開始了這一天的結算。

    “今天金克斯主動親了教授三次,來來來,給錢給錢。”

    “胡扯,明明在教授辦公室金克斯還親了一次!”

    “我們沒看見就不算。”

    “可是那也是真實發生的!”

    “你能證明嗎?是要親自去問教授,還是學會貓語問斯派洛?”

    “……”

    ……

    金克斯對澤維爾學校廣大學子們私底下像賭曼聯和皇馬誰贏一樣賭她每天主動親查爾斯幾次一事一無所知,查爾斯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他也不說,就每天笑著等待著金克斯突如其來的襲擊。

    金克斯在他唇上快速地啄了一口,然後站直了腰,她麵無表情地舔了舔嘴唇,像是在舔吃披薩時不小心沾在嘴上的芝士。

    這種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性感更使人毫無抵抗力。

    查爾斯手指在輪椅扶手上輕輕敲動,用來掩飾自己變得略有些急促的呼吸。

    “就算你去了康涅狄格州,我們也可以打電話。”他還在試圖勸說金克斯去耶魯大學,“我還有認識的教授,他們可以幫到你。”

    金克斯歪著腦袋看他:“你不希望我離你近一點嗎?”

    “……”查爾斯咳嗽兩聲,“當然希望。”

    靠著電波交流,隻會讓對方在自己腦中的形象越加清晰,想見到她的想法會更加迫切。

    “所以我每周都會回來。”金克斯說,“不,我沒有課都會回來。”

    查爾斯看著她麵無表情地孩子氣,笑了笑,擺了擺手:“用不著每周都回來。”

    畢竟還是小孩子,隻會想成天黏在一起,查爾斯覺得自己作為一個三十幾歲的成年人,應當將這份感情引導到更積極的方麵去。

    “可是如果我遇見不會做的數學題,電話裏麵也是講不清楚的。”金克斯說。

    查爾斯:“……”

    好吧,關於這段戀愛的健康積極程度是不用他操心的。

    金克斯進入大學之後,果真是每周周末都會回到澤維爾學校來,隨之而來的,還有海量昨夜和研究課題,而她與查爾斯的相會流程,則是先用半個小時來將查爾斯親個夠,剩下的時候,便是看著查爾斯為自己講解難題。

    她從第一次隔著小花園看見查爾斯在給學生們將曆史課的時候,就很喜歡在上課時的查爾斯,聰明、睿智,還帶著大多老師都不會有的幽默,一堂本應死氣沉沉的曆史課在他的講述下生動無比。

    而查爾斯給她講課,又是另外一種狀態。

    他會將她圈在懷中,一隻手握住她拿著筆的手,一隻手則輕輕地翻過書頁,台燈暖色的光亮他在她的臉上,柔和而安靜。

    這一刻,查爾斯是屬於她一個人的老師。

    金克斯仔細地盯著他的臉部輪廓看著,然後又探過頭去,親他了的臉頰一下。

    被突然襲擊的查爾斯手中動作停了一停,然後無奈地笑笑:“這是今天第幾次了。”他側頭看向金克斯,語氣帶著責備,然而臉上卻全是笑容。

    金克斯嚴肅道:“我要把下個星期的親回來?”

    “下個星期?”查爾斯愣了愣。

    “學校和哥譚大學的交流活動。”金克斯說,“下個周末我得去哥譚市,不能來澤維爾學校了。”

    查爾斯:“……”

    “怎麽辦,查爾斯。”金克斯露出了一個難過的表情,“下個周末就不能看見查爾斯了。”

    查爾斯沉默片刻,將筆從她手中抽了出來,將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中,說:“今天不做題了?”

    金克斯微微側過頭去看他,他正低著頭看著她,她隻要望進他的眸子,便能將此刻自己的樣子看得清清楚楚。

    “我們把下周末的吻補回來。”查爾斯說著,已經低下了頭,將她的唇含住,用舌頭輕輕摩挲。

    隻會偷偷在唇上飛速親上一口占占便宜的金克斯身體猛地僵硬起來,就感覺到查爾斯那隻原本用來翻書的手已經環住了她的腰身,將她整個人圈在了自己的壞中。

    夜風從窗戶外吹來,拂起書頁,發出劈劈啪啪的聲響。

    而屋內的兩個人此時已經不想再去管了。

    下一個周末,查爾斯一個人坐在輪椅上,慢慢地走過那道纏滿了花藤的走廊,新入學的年輕變種人們湊在一塊兒嘰嘰喳喳,其中還有人在哭嚎著今天金克斯不來,他們沒法兒賭錢了。

    查爾斯也不是沒聽見教室裏那群新學生的哀嚎,他手裏攥著那隻老舊的手機,抬頭看著初秋的風吹著走廊上晃晃悠悠的花藤。

    這時,他覺得,像年輕人每天黏糊在一起也沒什麽不好。

    想著想著,便想出了神,直到一陣電話鈴聲將他從紛亂的思緒中拉回,他拿起手機,在看見來電顯示的那一刻之後,立馬接通電話,剛說了一聲“hello”,電話那邊就傳來了一個有些急切的磁性男聲:“查爾斯!”

    查爾斯一愣,他將手機屏幕又在自己麵前晃了一下,然後才皺著眉問道:“金克斯?”

    “……”那邊沉默了兩秒鍾,“不,我是布魯斯.韋恩。”

    韋恩?

    蝙蝠俠?

    “金克斯的手機怎麽在你那裏。”查爾斯問道,他的眉頭緊緊皺起。

    哥譚是一個比紐約更危險的地方,但他相信金克斯,所以並沒有太過擔心,而此時,金克斯的手機在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手上……

    肯定是發生了什麽。

    “金克斯在哥譚大學的學術交流會上……”布魯斯頓了頓,“與十幾名學生一起被小醜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