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康乃馨俱樂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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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鬆開手,緊閉著嘴唇定定地看著我,人看來極聰明。智商第一——這個我從前唯一衡量男人的條件,而現在呢,我一想到他那滿腹壞水和不倫不類的半上流語言,便忍不住笑。

    “笑什麽?”

    “不為什麽。”我不置可否,繼續笑。

    “新鮮,很新鮮,是嗎?”他已經喝了五杯了,臉上仍未有半點醉意,“我在想……哦,我想看到你**時的麵部表情。”

    從酒吧落地有色玻璃窗看出去:橋的曲線順著河麵旋繞開去,而夜幕卻融化在河麵上。

    是嗬,我必須走,母親不暗示我走,我也會離開。

    在東。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那個停電隻能點蠟燭的夜晚,母親又提起在我出生前後給我取名字的事,說她和我父親翻遍字典,終不滿意,最後兩人筋疲力盡躺在床上,父親翻過身,麵朝窗子,看著下午雨後陽光移走烏雲的天空,忽地想起這一段。他連忙起身去書房翻書:

    虹也。日與雨交。倏然成質。似有血氣之類。乃陰陽之氣不當交而交者,蓋天地之淫氣也。在東者莫虹也。虹隨日所映。故朝西而莫東也。此刺淫奔之詩。言蟲在東。而人不敢指。以比淫奔之惡。人不可道。況女子有行。又當遠其父母兄弟。

    豈可不顧此而冒行乎。

    他看著看著,臉白如一堵牆。

    母親躺在床上,捂著凸起的肚子沒言語。

    幾天之後,我出生了,待我經護士之手洗裹好後,第一次抱給從產房移到病房休息的母親看時,母親說,就叫她。

    燭光,企圖翻越我的恐懼,不斷地掙紮、跳動。

    每次這個早已成老話的故事重提在母親的嘴裏時,我都猝不及防打了個冷戰,有種前所未有的恐懼,我似乎依稀瞥見了以後我們各自的生活和預定的結局。

    橋悄無聲息地從船上穿過。夜,更換著色澤,由黑轉青藍,再由青藍變為墨黑。灰蒙蒙的雲塊,隱隱沉沉飛動。而船燈、橋燈、路燈連同兩岸的房屋,留給這個城市一片模糊不清的影子。在一陣風傳遞過來的煙霧之中越加縹緲,不真實。

    我走得有點疲勞,於是我停了下來,靠在一家賣早點的店鋪門框上。門緊緊關著,透過玻璃,店鋪裏間微弱的光線打在我的臉上。我的手觸及玻璃上寫著鍋貼、米粉、油條、豆漿之類的字樣,雙腿開始輕輕打戰,或許,我生來就應該落腳在這個地圖上最東端的上海,哪怕我在其他城市長大。而且,我生來就應該到這個城市鬧一場革命。麵對這個已經打烊的城市,我多麽像拒絕離開畜欄的一頭可愛的牲口!

    第七節

    又是深夜一點。

    天藍下去,覆蓋了夜空,藍下去,出現了一輪殘缺的月亮。火燒毀了幾棟房屋,大批的蝴蝶、蛾子、蟑螂從空中墜落在街上、屋簷、人的頭頂和肩上。

    一撥人慌張地後退著,不知在害怕什麽。

    我刹住摩托,跳下地,將車靠在一棵銀杏樹邊,走了過去。

    在一家鞋店與人行道上的垃圾箱間,一條黑色的狼狗站在那兒,據說已有一年多時間了,它陰冷地瞪著眼睛,張開長著利齒的大口,不動,也不吠叫,似乎誰靠近它,誰就是它饑餓腸胃的第一口美餐。它頸上戴著一個璨璨耀眼的項圈。應該叫它“聖徒”呢,還是“回憶”?我腦子飛快地轉動著,這時它離我隻有二十步不到的距離,與我的目光對視。我的臉色鎮定,溫柔而欣喜,不放慢腳步。“回憶,”我嘴裏輕輕地打了個呼哨。然後走幾步忍不住輕聲呼喚一次“回憶”,我像一個靈魔,靠近狼狗。

    在這個時候,我突然覺得從前那些同行太可笑,他們寫的所謂警世之作,追索神聖情感與絕望,晝夜不食不寢,充當道德審判家,儼然憂於天下之先。詩人、作家、畫家、音樂家以及政客等,所有的形象,都沒有在世界的分裂中作為一個人本身的行動更為重要的了。一個很響的榧子,從我的手指彈出,重重地蹦落在身後“噓”的一聲眾人變色的臉上。

    狼狗一驚,凶猛地齜出牙齒和鮮紅的舌頭,頭昂起之時,身子後坐,準備撲躍的樣子。

    我身後響起了奔逃的腳步聲。

    我不予理睬,繼續專心致誌地打著漂亮的榧子,清晰,悅耳,鏗然。我說“回憶!回憶!”步態平緩,可以說是漫不經心地從狼狗身旁走過。忽然,我轉過身,往回閃了一步,彎下腰,摸住了“回憶”的脖頸。

    學會了不再流淚的我,第一次養一條雌狗,我幾乎與它形影不離,總是左右相伴。這天,我身穿一件緊裹的連衣裙,因為半透明,那幾朵刺花在陽光下格外醒目,衣服僅僅起了罩一層紅光的作用,使文身逼現出神秘的美。我牽著健壯、渾身毛發油亮的回憶,走在虹口公園門口1路9路電車行進的馬路當中。叫賣茶葉蛋的小販以及圍在攤上的顧客專心而殘酷地剝剛孵出小雞的蛋殼,把帶毛的肉團兒扔進嘴裏,此城重新盛行品吃佳肴“母女合床”,據說源自《金瓶梅》剛發現的古抄本,補陽有神效。飄揚在城市上空的本地話,一串一串蛆似的扭動,加上買者賣者為一兩分錢爭紅脖子,在一場令人神魂顛倒的戲尚未開張時,在黑夜降臨之前,白天的街道還可從某些景致中挑出少許似曾相識、過去多少年的秩序和有政府主義的形狀來。我感慨萬分,俯下身,把臉貼在回憶的頭上,那首早已淡忘卻對我來說非同尋常的歌落在了我舌頭上:

    我出賣了靈魂,你為我拾了回來

    我簡直不敢相信

    你真需要我

    第八節

    已經不存在的時間,加上一些不應發生的事,這就是回憶。這話或許有道理,但不會永遠如此。這樁不應當有的事不在過去,而在現在,此時此刻,就在這兒。因此,我感到有必要不再遮掩事實的真相,比如,在此書中我想講的並不是一個恐怖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麵沒有說明白,那並不是我的本意,而是還沒來得及醒悟到你們的誤會。再比如,我不應該拒絕古恒幾次三番請求進入這燈殘酒冷的舞台,我為什麽不允許他、答應他呢?我的確想看到他怎麽將他擔任的角色演下去。

    當然,我這麽說,有點不切實際,在犯傻。事實上,我總是阻止他,雖然我明知不讓他走近我是辦不到的。例如,就在此刻,我已從這漆黑的跳舞的人群中,辨認出一個遠遠注視著我的人,高個兒,表情冷漠。是的,這個人對我而言,並不陌生。

    今夜的通宵舞會,由警安工會主辦。

    “警匪一家,真不假!難怪街上連蟑螂咬死人也無人管了,”古恒將一把傘靠在牆邊,站在我身旁說,“這個城市快成政治波普了。”諷刺中帶著萬分悲戚。多少年不見了,他好像我們昨天才分手似的,連招呼都不必打。但他那憤世嫉俗、高人一等的腔調,卻是依然故我,一點也沒變。

    我隨著樂曲輕扭著身體說:“難道不好嗎,警民魚水情深!”他的呼吸以及從天而降的整個人,使我渾身戰栗,我懷疑他的出現隱含陰謀,與某項罪惡的策劃有關。但我馬上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過早地折磨自己。

    來參加這個不定期的舞會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業都有,但最積極的是這城市隊伍越來越壯大的警察。喬裝打扮,奇形怪狀已足夠荒誕滑稽的了。熄燈,就意義更多了。當然不是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聞媒介的報道,而是給自己壯膽。於胡作非為之後,燈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頭相見裝作不曾有過什麽事、不負任何責任。這樣的遮羞布對警察來說尤其是必要的。

    古恒終於看不下去了。他拿起擱在牆邊的傘,拖我到休息室。

    “你的想象永遠這麽豐富奇特啊!用樹葉和花瓣披掛在身上,頭發也剃成了男人樣,那你幹嗎還塗脂抹粉?不男不女。”擰亮壁燈,他一邊說個不停,一邊脫下他的豆沙色風衣,要罩在我身上。

    倒在門後的那把傘很新,綠色,而且是仿油紙的。我的眼睛在上麵溜了一轉,身體讓開風衣。但抵不過他堅持,便隨他了。

    古恒把休息室的門閂上,站在門那兒望著我,然後說,這還有點像了。

    嫦娥宮,這個坐落在外灘,一百多年來都叫同一個名字的五星級賓館的舞廳,休息室隔音效果優良,幾乎聽不到金絲絨窗簾外那條著名的江和不著名的海匯合處輪船的長鳴,更感覺不到二十四層樓下汽車與行人的喧囂,甚至連隔壁百鳥回頭群鳳戲龍的音樂聲,一絲一毫也沒瀉入。這兒,隻有開得正歡的馬蹄蓮、美人蕉,水一樣明淨寬大的鏡子,以及洗手間有人用過的水龍頭尚未關緊的滴水聲。

    我從鏡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花紋的噴香的紙,從中取了一張,仔細地擦手。我和他還有什麽可談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一生半世。他懂嗎?我可是深深感受到這一點的。

    “向你道歉,請你原諒,但不會有絲毫作用,”他一本正經、嚴肅地說,“我還不如不說的好。”他頭發長及肩,臉瘦削,眼睛凹進去,這樣的五官輪廓醒目,還帶有幾分滄桑的色彩。我得承認,他比以前更帥,更有魅力了。

    我走近他,他披在我身上的風衣竟自己滑落在地上。

    他轉過身,背對著我,但他看到鏡子中的我,突然呆住了。

    有什麽可吃驚的,你忘了我的身體是怎麽回事,表情何必如此誇張?但我發現自己想錯了。他盯著我手臂和屁股上的文身,說:“傳聞一點不假,你真是康乃馨幫的人?”

    “什麽幫不幫?”我說,“這是我個人挑選的花紋。”我揭掉手臂和屁股上的樹葉和花瓣,看著鏡子裏的古恒,問道:“難道你不覺得很美?”我聳了聳肩,顧影自憐地轉向一旁一麵更大的鏡子,那深陷進皮肉色彩斑斕的圖案,箭非箭,花非花,它們交纏起來,毫不留情地將時間往前拋。不懂的人永遠不懂。可不是嗎,此時彼地,恍若另一世。

    他不自然地頹坐到沙發上,鼻子裏哼了兩聲,才說:“不是美醜問題。”

    “那是什麽呢?”

    “感覺不對,也許是感覺跟不上來,總之,我覺得極不舒服。”

    我說:“得了吧,感覺。感覺都是瞬間的,而且太個人化了,我奉勸你留給自己,我不想知道,因此免開尊口。你別皺眉,這都是你的口頭禪!”

    他苦笑,接著便沉默了。可沒隔一會兒,不等我開口,他就說那年他去的那地方比他想象的好不了多少。他顯然在做一種不像是解釋的解釋——為他重新出現在這個城市。關於他的失蹤,我已沒這份耐心在這兒聽他瞎扯,更談不上要去追問個水落石出,我表現出想離開的神態。

    “才兩分鍾,”他低頭看了一下表,“再待一會兒行嗎?”他抓住了我的手,繼續說,那地方比他想象的還糟,那是一種你摸不到看不見的可怕和無知。他身子傾斜,把我的手放到他的唇邊,輕輕吻著,“不,那是我瞎說。”

    我心裏有點樂了,他承認撒謊時連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跟過去一樣。

    他強調他哪兒也沒去,仍在校園,有時住在研究生宿舍區9號樓,時不時騎自行車去教室聽一堂“現代文學作品剖析”,與教授開開素笑話。有時候,帶幾個學寫詩的回去,不,不,當然是她們自願的。換了換花樣,滑滑旱冰,拍拍照片,去一些文學社演講、指導而已。

    我俯視這個男人,他對我來說,仍然不同於別人,不然我憑什麽會站在這兒聽他瞎說呢?

    “跟我回去,答應我!”古恒的眼睛充滿深意地凝視我。的確,眼睛注視比手的撫摸嘴的親吻有用得多。

    “回哪兒?”我的溫柔聲音又回來了。

    “我那條路不容易走,你這條路更不能走,太可怕了。”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

    “你要裝糊塗就裝吧!”他的手伸進褲袋,掏煙,但隻摸出一個畫著龍虎臥在一起的煙盒,他不死心,再次摸索,仍摸不出一支煙,便把龍虎揉成一團,扔在大理石的地上,感覺到我投過去的目光,又彎腰拾起。

    “我偶爾也去電教室看看新潮派的電影,什麽《搖搖搖》《活著的痛苦》你看過嗎?”我聳聳肩,古恒不是在有意耍弄我,就是住了幾十年精神病院才放出來。

    有人敲門。我和古恒都未作聲。敲門聲停止。也許是有人要上洗手間,見門關著,便另換一地了。古恒的聲音隨即響起:“你不在的日子裏,我的時間靠找事打發,無聊透了!那麽多女人,試試可以,可哪一個像你呢?我能去哪兒?我不過是換了一件衣服,有時,戴了副輕度近視眼鏡,有時換成墨鏡,理了一種別的發型。”

    他把揉皺的煙盒放回了褲袋,站了起來,直視我,聲音肯定,帶著仇恨,或者說接近於仇恨:“實際上那晚消失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至今在那個倒黴的大學做‘住校’詩人,而你呢?”他走了兩步,“是錯誤,是你的錯,那晚本來不該發生的一切發生了。嗯,我想起來了,你為什麽要攔我?”

    “我攔你了?”

    “你不攔我,我就不會跟她走了。”

    “‘她’——盲人,那個演員?!”

    “你很聰明,不過我們並沒有存心演一出戲。”

    我說你為什麽不敢承認自己一生是在演戲呢?他剛要開口,我打斷他,不想再聽他說下去。這事一提起,我就惡心。

    “她真是一個出色的演員,”他欽佩地說,但又無不遺憾,“可惜她隻能演一個角色,演完了就隻有退場。”

    “這不就是你和每個女人的關係嗎?”我笑了起來,“難道我的角色還沒完?”

    “角色?哦,”他也故作輕鬆,笑了起來,“沒完,當然沒完。你換角色的本領誰能比得上?”避開鏡子的光,他減緩了些說話的速度,說:“總之,不管怎麽說,我還是願意向你道歉,請你原諒。我幾乎天天從窗子裏往路上望,希望看見你,聽到你的腳步聲。”

    早已結晶的淚水,像門前的霜,腳印踩在上麵,全是汙跡。我不斷閂門又開門。我騎車到校園轉,怕深夜他喝醉酒摔在路邊。雖然我明白他不想讓人找到時,誰也找不到他。一兩天沒音信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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