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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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說到常和寬用五行理論分析太方的情況,當然也是站到第三者的角度來看了。對與不對,天知道。然後又被周公邀請談有關陰陽五行的理論,正對了孔子和高文化的胃口。但是常和寬不知其所以然呀,所以就有些莫名地問道,陰陽五行不就是相生相克那當子事嗎?這還有什麽可說的?

    高文化解釋說,我的兩位老兄覺得陰陽五行理論有史以來很少有機會能登上大雅之堂,多是在民間流轉、傳播和應用,所以就很龐雜,有必要捋一捋,相互交流一下,沒別的意思。

    這位縣處級幹部聽了才恍然大悟,然後又客氣了兩句,也就欣然接受了。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何況又是自己酷愛的呢?我們且聽這常和寬有怎樣的說詞。

    五行關係簡單說來就是相生相克,但是隻停留在相生相克的表麵理解上毫無意義,五行的生克循環並不是一個死板的關係圖,而是在現實背景和力量的變化下,可以隨時改變的一種關係。生克關係是鮮活的實用理論,我們遵循相生相克的思維模式,但又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從正常的生克,到某一五行的強弱變化引起的過旺和反克,都與量有關係。因為力量和數量的增減,生和克隨之會產生有條理地改變。簡短來說就像《三命通會》中所講: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假生),金多土變(反侮);土賴火生,火多土焦,土多火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火多木焚;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木盛水縮;水賴金生,金多水濁,水多金沉。這是第一層意思,是相生環境下力量對比產生的不同結果。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反克),火大金熔(重克);金能克木,木堅金缺,金強木折;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弱木陷;土能克水,水多土流,土多水塞;水能克火,火大水幹,水大火滅。這是第二層意思,是相克環境下力量懸殊時產生的不同結果。

    強金得水,方銼其峰(旺處喜泄);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製其重。這是第三層意思,是依據相生關係產生出身旺喜泄之意。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假克或巧克);火旺得水,方成相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梁。這是第四層意思,是依據相克力量方能成才之意,否則力量再大毫無用處就可悲了。

    總之一句話,多角度思考,有分寸考量,無論生克,都在力之大小上、量之多少上、勢之強弱上各有區別,結果也各不相同,若加以利用也會各有所用。分清主次,會用、用好,萬事享通;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會用,肓目用,甚至用反了,則悔恨相生。咱舉個例子來說吧,把相生關係結合旺、相、休、囚、死的理論,就可以做如下理解:

    比如:土能生金,旺相之土可生金;休土力小,生不動金或不便生金;囚、死之土無力生金,則不能生金,這當然是從實用角度來說的。所以並不是說所有的土都能生金。這樣一來,問題就會變得複雜起來。如果再把土分為濕土和燥土,問題就會更加複雜。餘下的做個類推吧。

    比如:金能生水,旺相之金可生水;休金力小,生不動水或不便生水;囚、死之金無力生水,則不生水。

    水能生木,旺相之水能生木;休水力小,生不動木或不便生木;囚、死之水無力生木,則不生木了。

    木能生火,旺相之木能生火;休木力小,生不動火或不便生火,生也隻能生小火,就像火柴生的火一樣,這樣的火隻能做為火種;囚、死木無力生火,就連小火也生不了了,所以不生火了。

    火能生土,旺相之火可生土;休火力小,生的少而又少的土被一陣風就吹沒了,土也就成了塵土,性質也就大變了;囚、死之火無力生土,所以空有火的名份,起不了火的作用,那也就隻剩一個希望了。嗬嗬嗬……常和寬說著說著自己先笑了起來。周公、孔子和高文化三個人也跟著笑了起來。

    對於常和寬所說的這些當然也無可辯駁,也毫無異意,都是麵上的一些東東,三個人還是微笑著鼓勵常和寬繼續說下去,高文化更是表現得優為積極,他鼓勵常和寬道,常兄不必拘禮,盡管說下去。

    常和寬本來是想探探虛實,看三人的真正意思是什麽。這一段說詞盡管普通,看情形顯然三位聽得也不過隱,所以就開始往下繼續說。常和寬還會講出陰陽五行的哪些理論,請看下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