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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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說到豐萬禮介紹四柱預測,引出十神概念,引得高文化和常和寬又談起了有關四柱未來的話題,隨意發揮了一通,豐萬禮是怎樣個態度呢?豐萬禮說道,我讚同你們的觀點,四柱預測建立在陰陽五行關係基礎之上,雖然帶有曆史的痕跡,有其狹隘的一麵,但也流傳下來了可貴的一麵,比如:傷官克官。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越來越重要,真正的官應該是法律,傷官就該是子孫後代,未來也是屬於子孫後代的,隻有子孫後代才能讓法律更完善、更完美。其實,法律規範本身就是屬於官殺體係內的,隻是因為曆史的原因,摻雜進了人為因素,再加上長期養成的奴性意識,所以法律就被個人或小集體操縱,隻服務於一部分人,被約束控製的是另外一部分人,法律也就失去了它的本質和應有的作用。你們沒注意過去的法律不叫法律嗎?叫什麽呢?叫王法。王之法,尊王不尊法,這和現在宣傳的法律完全是兩個概念,是不能混淆的。

    高文化讚道,豐兄說的太對了,除此之外,我認為四柱預測還有一個負麵作用,也是最關鍵的地方,那就是在麵對複雜的環境下,一切以立足自身來考慮問題,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自私的思維模式,會逐漸導向自私的精神品格。自私不對嗎?自私不應該嗎?也不是,確切地說應該是維護個人權益是正當的,保護個人權益也是社會必須要做的。封建**社會口頭上保護,實則任意剝奪,當然也就談不上真正地保護了。比如:大公無私,聽著振振有詞,實則嚴重侵權。但是你沒辦法,過去就是這樣。封建帝王時期,綱常理論一頒布,好家夥,哪裏還有個人權利,連你自身都是皇帝的,你還要個人權利?你想造反呀?綱常不是法,但遠遠高於法。所以說那個時候的法就是管老百姓的,不是我們現在說的法律。奴性意識是封建**約束的結果,不是生來就有的。我又扯遠了,還是聽豐兄說四柱吧。高文化說罷,自嘲地笑了笑。

    豐萬禮也不客氣,說聲好,就開始了自己的講解。

    還回來說咱們的四柱,因為十神的發明以自我為中心,十神所起的作用也沒有脫開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路,凡是對自己有用的、能起好作用的統統稱為用神,對自己不利的、起壞作用的統統稱為忌神,也就是說,四柱程序又以自我為中心把十神劃分成了用神和忌神兩類,更便於思考和應用。這其實又暗合了陰陽對立統一關係。這樣,用神和忌神的概念也產生了。這樣的立足點相當於是一切以自我為中心,把一個人的生活環境劃分出了十種關係,又以自我為中心,把這些關係再分類成對自己有利的和不利的兩種,也就是用神和忌神。發明這些的又都是大儒,想想看,這些大儒們,這些高級知識分子們,一麵對別人、對社會大談大公無私、舍生取義,懲惡揚善,一麵又在自我的小圈圈裏考慮對自己有沒有用,不分善惡地想著對自己有利還是不利,皇帝們和後儒家思想者會容得下這些大儒和他們發明的四柱預測嗎?長此下去,不精神分裂才怪。更糟糕的是他們研究發明出來的這個四柱預測就在社會的角角落落裏影響和作用著社會上的人,被影響的社會上的這些人再去影響他們周圍的人和事,這種連鎖反應,在一千多年的輪回中是不是都滲透在每一個個體的血液中了呢?這就是前麵我說的,四柱預測悄悄地影響和改變著社會以及社會上的人,幾乎誰也逃不脫。

    豐萬禮喝了口茶,看周公幾個人的表情,都若有所思的樣子,稍停片刻說道,四柱預測有沒有道理?或者說準不準?現在也仍在爭論中,我當然偏向於有道理這一方。四柱預測可不可用?我認為可用。那是不是算命師們就要永遠在隱避的角落裏苟活?不是,為什麽呢?原因在於,社會譽論的導向。人們羞於談自私,自私是個難於開口、更難以放到桌麵上的詞,但是如果不說自私,說個人權利,問題就會好多了,這是大環境、大方向。個人權利不僅正當,人人應該擁有,而且應當受到保護。用現在的話來講,社會正能量需要倡導,但不是不要個人權利、一切為公的極端化,應該是在保障個人權利的前提下進行。隻有這樣了,算命師才能從陰暗中走出來,走在陽光下,正常地為社會服務。其實想想,不就是一個社會譽論和國家允不允許的問題嗎?封建的帝王們強調個人的皇權,利用後儒家文化,讓人們的價值觀走向了極端,讓算命師躲在陰暗處苟活還是小事,關鍵是讓有用的知識和技能得不到發揮和應用,就有點太可惜了。

    對呀,皇帝們隻考慮自己的利益得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所謂的保護子民,為子民們謀利益,隻是一個漂亮借口。何況人人都會五行生克了,都會四柱預測了,還怎麽編造謊言去愚弄老百姓呢?這也應該是皇帝們潛在的擔心和害怕吧。高文化補充著說道。

    我也就納了悶了,一幫老頭在一起大談什麽國家、社會、權力、利益,原來是想為算命師找出路,把預測職業化、規範化,也真難為這些老頭們了。

    欲知後事,請看下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