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二封信 Break up 失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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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亭亭,無憂亦無懼。
寄信人:菲菲,十八歲,喜歡梁靜茹,想要去聽她的演唱會
To十年後的自己:
我失戀了。
我快要死掉了!
吃不下任何東西,睡不著覺,大腦空空蕩蕩,好像得了暫時性失憶症。一閉上眼睛,耳朵裏就是他那一句“我們分手吧,我不愛你了”。
這種感覺真的太難受了!
最開始的時候崩潰到大哭,哭了不知道多少次之後,哭都哭不出來了,但是這樣反而更難受!好像隻有把五髒六腑給嘔出來才能好受一些!這種感覺,是不是就是人們所謂的絕望?
朋友們都說我是活該!誰讓我當初主動追他?女生倒追都沒有好結果的。
我要如何辯解?喜歡一個人也有錯嗎?主動追求愛情也有錯嗎?誰不想有幸福美滿的結局?
最開始的時候我喜歡他這件事,我隻跟身邊最要好的兩三個朋友說了,她們也發誓說會替我保守秘密,不會告訴別人。
然後沒過多久,全班都知道這件事了,當然也包括他。
這又是我的錯嗎?既然大家都知道了,索性承認有什麽不對?看到喜歡的人,就忍不住要笑要對他好,又有什麽不對?
我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我們在一起的那天。
那是一個星期三的晚上,下了晚自習我騎車回家,車胎在路上爆了,我隻好停下來推著車走,他經過的時候看到了我,也停下來,推著車走。
我緊張得不知道該說什麽好,沉默了好久,在快要到家的最後一個十字路口,我慌忙找了個話題,說:“今天在停車棚遇到保安大叔,他們開玩笑問我是不是你女朋友。”
他沉默了大概有兩三秒,說:“下次他們再這樣問你,你就說是。”
我愣了好久,紅綠燈不知道變換了幾輪,等我徹底反應過來,他已經笑得要倒下了,伸過手來拍了拍我的頭。
真的記得好清楚好清楚,他的每一個表情,他微微上揚的嘴角,他凝視著我的眼睛。
那天傍晚剛下過雨,地上有水坑,腳踩上去,水濺到了腳踝上也不覺得髒。
我知道我不應該再回憶了,可是忍不住,沒有辦法,就是一遍遍地想他、想他、想他,想起過去那麽多那麽多美好。
我們一共在一起有一個學期,大大小小吵過好幾次架。原因有好多:他今天為什麽沒怎麽理我?有別的女生去問他數學題,他為什麽不拒絕?
吵歸吵,兩個人的關係卻越來越好。我明明已經不再那麽小肚雞腸了,不再動不動就無理取鬧,他也漸漸對我上心,讓我覺得,我真的是他的女朋友,和別的女生不一樣。
可是為什麽,突然說分手就分手?
他是在放寒假的時候跟我說的,掛掉電話以後,我發了好久的呆,十個字而已,但是怎麽像是十把刀在往心上砍呢?
我躲在被子裏大哭,不敢讓爸媽知道。新聞裏說今年是難得的暖冬,可能隻有我一個人覺得它冷得可怕吧。
一直等到晚上,打開收音機,聽電台主持人放歌講故事,他說:“還是學生時代的愛情最純粹,初戀是能讓人懷念一輩子的。”
那些飄滿雪的冬天,那個不帶傘的少年,那句被門擋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蓋的再見。”
我簡直要瘋掉,忍不住拿起電話打給他,他接起來,我就開始哭,斷斷續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等了一會兒,他掛了電話,我又打過去,可這次我還沒來得及開口,他就掛掉了。
世界上要是真的有時光機就好了,可以讓我們跳過生命中最痛苦的今天,直接去到風輕雲淡的明天。
我真的好喜歡他,喜歡他騎自行車載我的時候飛揚的衣角,喜歡他打籃球時跳起來的樣子,喜歡他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喜歡他給我講數學題時得意揚揚地轉筆,喜歡他敲我的頭給我做鬼臉。
他怎麽能說放手就放手?在他說出口的那一刹那,那些美好,就真的再也不存在了啊!
我再也不會喜歡上別人了吧。想要嫁給他,想要和他一輩子。換了誰都不行啊。
好不容易等到開學,我以為見麵了就可以重新在一起了。我在寒風裏等了他好久好久,他和幾個好哥們一起來上學,看到我,也就淡淡地點了點頭,說了一聲“嗨”。
可是我的心就因為這麽一個字,開心得要死。
開學以後,我控製不住自己不去看他,看不到他的時候我就會發呆,魂都不知道去了哪裏。成績下降了好多,我也好想擺脫這樣的狀態,我想要好好學習,和他考同一所大學,可是腦子像是被人打劫過一樣,裏麵什麽都沒有。
我不明白啊,為什麽,為什麽他可以說不愛了就不愛了呢?
我們曾經那麽好,看到對方就忍不住傻笑,擁有彼此就像擁有了全世界,他口口聲聲對我說他愛我。
這就是他的愛嗎?
我好恨啊,恨他的虛情假意,恨他說過的話都是假的,恨他真的是個沒有心的人!
可是我最恨的是,明明知道他是這樣的人,我還是忍不住想要去找他,求他回頭。朋友都罵我傻,像個小醜,我都知道,我也很討厭這樣的自己,覺得自己很惡心。
但是所有的決心和誓言,在看到他的一瞬間,又立刻全部潰散!
我就是這麽軟弱,這麽愛他,我也沒有辦法啊!
我好想回到過去。是不是因為過去的我做錯了什麽,惹他心煩讓他討厭了,才會變成這樣?為什麽不能重來一次?重來一次就好了,我一定會更加珍惜,對他更好一點,讓快樂的時光再多一點。
你可不可以告訴我該怎麽辦,我真的難過得要死掉了。
我還能找回他嗎?
他還愛我嗎?
十年後的他,和誰在一起了?
Reply from十年後的自己:
啊,看到你這封信,我真的要被氣哭了。
怎麽回事!十年前的我和十年後的我,竟然都在失戀!
難道我的失戀技能已經滿格了嗎?難道我就是傳說中“一談戀愛必定談崩”的體質嗎?
今年我已經二十七歲啦,二十七歲的人,失戀也不得不失得有所保留。
我不能拉著好朋友號啕大哭,喝酒買醉,因為她們已經有了各自的家庭。我不能通宵翻看彼此曾經的合照和互發的消息,因為第二天還要上班。我不能在社交網絡一條又一條更新狀態以發泄心中的悲傷,因為這樣顯得太像個傻瓜。
最後我能做的,居然隻有坐在電腦前,聽著傷感的情歌,給十年前同樣失戀的自己寫一封回信。
好吧,讓我來安慰你。用那些“道理我都懂但是就是做不到”的道理。
你問我的三個問題,答案是不能,不愛,不知道。
拜托,已經過了整整十年了!你真的以為自己偉大到愛一個人能愛十年?別想了,早八百年就忘了這個人了,他現在和誰在一起關你屁事啊。
蕭伯納寫過,此時此刻在地球上,約有兩萬個人適合當你的人生伴侶,就看你先遇到哪一個。
不過,你也要相信,他對你說“我愛你”的時候,是真心的,所以不愛的時候,也是真的。
這就是人心啊,就像我們無力去控製自己要愛上誰一樣,我們也同樣沒有能力去控製自己一直愛這個人。
你覺得一段感情結束後,應該做些什麽?
裝作楚楚可憐來博得旁人同情?往自己身上捅一刀來引起他的憐惜?
得不到的,就去詛咒和詆毀,放任這樣的情緒,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線,最後受到傷害的人隻有你自己。你會變得越來越醜陋,麵目可憎,你什麽都不會得到,失去的反而會越來越多。
寶貝,答應我,別這樣。別糟蹋曾經的美好,別糟蹋相愛時那個純真的自己。
倒不是責怪你“女生追男生不要臉皮”,你很痛苦、很難過,我都知道。
但是有什麽辦法呢,當所有人都來勸你放棄的時候,你有勇氣說“不,我要繼續”,那你就必須有勇氣,承受選擇後的種種,包括失去。
別和我扯什麽不相信愛情了,不會再愛了,對男人絕望了。
你才談過幾次戀愛呢?你才愛過幾個人呢?而一個十八歲的男孩,又怎麽能算得上是男人?
你在一個錯誤的人身上,學會了忍耐和付出,學會了溫柔和勇敢,然後下一次,遇到對的人,卻要把自己包裹起來,讓自己被動,隻想收獲不想付出,你不覺得,這樣的心態,對後來的自己、對下一個遇見的人,都不公平嗎?
為什麽要蠢到拿別人的錯誤來傷害自己呢?
順便想起一件有趣的事,前段時間,我想要找一份資料,去了一個很早以前混跡的論壇,當年的密碼當然早就忘了,我就點“找回密碼”。尋回密碼的問題是“我的心上人叫什麽名字”。
哎喲媽呀,我簡直要瘋掉,我捺著性子把從小到大,暗戀過的、明追過的、在一起的、沒在一起的男生名字都輸了一遍,全部錯誤。想來也正常,喜歡一個人,我一定曾經給他取過什麽隻有我知道的、獨一無二的小綽號吧。
你看,我已經忘了,當初你我愛到要把他放入“密碼找回問題”的那個人。
你看,現在的我,想起十年前那個讓你愛得撕心裂肺、為他要死要活要放棄全世界的男孩,心裏已經淡到泛不起一絲漣漪。
已經沒有必要再苦苦糾給是否愛過,也不必再對分開耿耿於懷,兩個人一起走了一段路,既然來時路已不可追,那麽前方無論是深淵萬丈還是草原遼闊,你都要學會放手向前走。
你們曾經約定的美好未來,一定會有一個別的誰,陪你去。
你總不會一直孤獨。
約好了,下一次,還是要努力地、認真地、全心全意地去愛。
好了,大道理都講完了,不管你有沒有好一點我都沒辦法了,讓我最後再哭一哭吧,我也正失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