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聰明反被聰明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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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左右開弓,狠狠抽了自己幾個嘴巴。
或許是上蒼為了慰藉他,半月之後,還是那樣一個黃昏,還是那個人,還是那樣一卷古畫,竟然再次出現在了譚老板眼前!
這是一卷長長的畫軸,尺幅比那《維摩詰像》大得多。
當他輕輕展開畫軸,不由驚呆了:畫麵上,一主一仆兩個美得令人心悸的天仙,向他展顏微笑,他的魂兒、魄兒,都情不自禁被吸去了……天哪,這,這,這……這幅畫,竟然是顧愷之的《洛神賦》!
顧愷之去世多年之後,到南朝劉宋時期,本來已經天下知名的大畫家陸探微(公元420~479),自從看到這幅《洛神賦》之後,決定師法顧愷之,一切從頭開始。
陸探微,南朝劉宋(420-479)時吳人。明帝時(465-472)常在侍從,以善畫人物故實得名。陸探微作畫,筆跡勁利如錐刀,刻畫的人物秀骨清像,栩栩生動,令人懍懍若對神明。評論者謂畫有六法,探微兼備,被認為是承先啟後的大畫家。
十分喜愛字畫的唐太宗李世民,有兩大夢想,便是擁有顧愷之的《洛神賦》與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後來,他聽說蘭亭真本藏在越州永欽寺禪僧辯才手裏,便派遣大臣蕭翼用欺騙的手段賺而得之。然而,他傾天子之力,卻搜尋不到《洛神賦》,僅僅找到陸探微的一幅臨摹圖,便如獲至寶,賞賜給了獻畫人黃金千兩,珍寶無數,外加一頂光宗耀祖的官帽子。
沒想到,無價之寶《洛神賦》,居然到了自己的手裏!若不是有舌頭擋著,譚老板的心準會從嘴裏跳出來,跳到這幅傳世絕品上。
然而,來人卻說,這幅代代相傳三百年的寶畫,隻當不賣。來人還說,真賣,整個廣州也沒人買得起。不是麽,連一幅後人臨摹的仿製品,都價值千兩黃金呢。
當就當吧,到時候,你無錢贖買,它照樣是我的!而且,這樣還沒有風險。譚老板心裏的小九九比任何人都精。他用五百兩銀子和一張當票,將畫換到了自己手裏。起碼,它可以在兩個月的當期之內存留在自己手裏。況且,那個花花公子花錢似流水,當期一過,這件無價之寶便真正歸了自己。
來人看了看當票,說:“這幅畫價值連城,可以說是無價之寶,你萬一丟失或損毀了怎麽辦?”
譚老板靈機一動,說:“既然是無價之寶,如何照價賠償?所以我就沒有標明它的估價。”
那人無可奈何,說道:“你就象征性地寫上以當鋪相抵吧,反正你心裏也清楚它的來曆,量你也不敢搗鬼!除非你不想活命了。”
家有重寶,若無人知曉,不啻於錦衣夜行。所以,第二天,譚老板悄悄將字畫店的二掌櫃叫到自己的當鋪裏,請他欣賞這幅傳世名畫。
果然,當那攝人魂魄的畫麵在二掌櫃麵前徐徐展開的時候,他不由自主地驚呼一聲。隨即,他的目光變得極度羨慕、極度貪婪,恨不得將整幅畫都保存進自己的眼睛裏……
然而,當他的手指無意中觸摸到裝裱材料時,嘴角下意識抽搐了幾下,眼睛不再緊緊盯著畫麵,而是反複觀察著裝裱的綾子。最後,他的臉上掠過一縷不易察覺的微妙神色。
譚老板心中“咯噔”一聲:難道這幅名畫有什麽問題?他再三追問,二掌櫃才指出了一個小小的破綻:裝裱材料雖然像是舊綾子,但這種綾子,是十多年前出產的。十年前,他裝裱字畫時,都是用這種綾子,對它十分熟悉。盡管作偽者將它進行了古化處理,從色彩上難以辨別,但它質地依舊,所以當二掌櫃用手觸摸時,察覺出了破綻。試想,三百年前的字畫,如何會用十年前的綾子裝裱?
譚老板猶如被一盆冷水潑到頭上,從頭頂澆到了腳底。不知過了多久,他的思維才像凍僵了的蛇,緩緩蘇醒過來。
二掌櫃呢?早已不見了蹤影。五百兩雪花銀就這樣打了水漂,而且連個響聲都沒聽到。
譚老板不甘心,徑直找到了顧大人的府上。
“什麽?我們顧府會借當?你受了什麽人的挑唆,是故意來敗壞顧家的名聲的吧!滾!若是我家少爺知道了,看不打斷你的狗腿!”大管家一頓臭罵。顧公子的那個跟班,更不承認曾經到過他的當鋪。
是啊,有哪個小偷會坦白自己光顧過的地方?
譚老板不但沒有討回銀子,反而受了一肚子窩囊氣。而且,連那幅贗品上的美女,似乎也在對他發出嘲弄的微笑……
笑、笑!讓你笑!
譚老板發瘋似地撲了過去,用剪刀將那美女的臉龐剪得稀巴爛,又將她付之一炬,才算出了一口惡氣。
本來,他不過損失了幾百兩銀子,而他的一時衝動雖然痛快,卻招來了家破人亡的災禍——
當陳阿四帶著那原封未動的五百兩銀子出現在他的當鋪的時候,他才突然明白了,自己落入了一個蓄謀已久、精心設計的連環套裏。
所有的一切,包括那幅《維摩詰像》,都是整個騙局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勾起他的貪欲,進而利用他的貪婪,圖謀他的整個家業。
他心如刀絞,他失魂落魄,他痛不欲生。然而,陳阿四卻又在他流血的心上撒了一把鹽。
陳阿四說:“四年前,當你用花轎將我心愛的幺妹強行抬走的那天,我就下了決心,一定要你加倍償還!所以我不但要接收你經營了幾十年的越秀當鋪,還要幺妹重新回到我身邊!”
譚老板走投無路,如一隻喪家之犬。他精神恍惚地在珠江邊徘徊。入夜時分,遊弋在江中的畫舫,停靠在岸邊的樓船,花燭點燃,彩燈齊放,照亮了夜空,映紅了江麵。譚老板在水中看到了一個五彩繽紛的奇幻世界。他伸出手,慢慢走入其中……
陳阿四如願以償得到了譚老板的越秀當鋪。然而幺妹卻決然離開了當鋪後院,回到了橫林崗。當她得知慧能倆國母子已返回了故鄉,過了一段日子,便嫁給了林山子。
要知道,陳阿四之所以費盡心機圖謀譚老板的家業,主要是為了得到幺妹!誰知幺妹不但沒有投入他的懷抱,反而視他如蛇蠍,恨他如魔鬼。
更要命的是,整個廣州生意圈子裏的人,都不再與他來往,更談不上打買賣交道。連周圍的鄰居,也像躲避瘟神一樣,老遠便避開他。人家都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他有了錢,有了很多、很多的錢,反而像是惹得鬼纏身。
纏上他的,還有譚老板的兒子——殺父之仇,破家之恨,奪財之怨,人家當然要報。
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越秀當鋪燃起了熊熊大火。熾烈的火光映紅了半座廣州城,照亮了整個夜空。然而,人們隻是遠遠觀望,沒有一個人前去救火。
整個當鋪連同後麵的家人居住的房屋,全都化為灰燼。陳阿四呢?有人說,他已經在大火中燒死了;也有人說,他被燒得麵目全非,但僥幸保住了性命,為躲避譚大少爺的追殺,不得不遠走他鄉……